“噗嗤”,像是西瓜被人用棒子砸裂的声音。
一个身影缓缓倒下,红白混杂的物事流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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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枪而已。
既然分出了生死,那么胜负高下也就立判了。
孙长风的枪果然比风还要快。
眨一次眼的瞬间,他已经从一百三十七个角度出了枪。
漫天枪影朝我笼盖过来。
所以孙长风的那一百三十七枪又变回了一把枪。
心头闪过一丝明悟,我将手中的枪递上去,枪身由于跟不上暴烈的速度,弯出了有些诡谲的弧度。
这一枪,偏了,离他的脑袋还有一尺。
他绝望的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又奋力把枪向前递出一寸。再前进一寸,就能刺穿我的咽喉。
“第四字,崩。”
人力不可能跟得上这样的速度。
我也是人。
所以我当然跟不上。
跟不上的人就只有死。
我不会死。
“胜负还是生死?”
他选了生死。我在他眼中看到了跃跃欲试的神采。
如果能杀掉我,对于稳固近年来孙家在北莽武林摇摇欲坠的地位,会大有裨益。
决战地点定在大漠。
江湖中传言两个用枪如神者要分出胜负很难,但是分生死却很简单。
因为我的枪跟得上。
我手中的铁枪,长五尺七寸,精铁铸成,如臂指使。
枪名刹那。
一刹那九百生灭。
相传在一刹那的时间里,风是静止不动的。
番外2:刹那枪! (第2/3页)
,北莽孙家。
传说他们的祖先,还不用枪,乃是千年前的一个石猴,棍法通天。
我见到了孙家家主孙长风。
他欣然接受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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