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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章:刺客信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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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眼睛一翻:“你能拿得起刺客留下的长剑?”

“前辈,这把剑十分沉重。晚辈虽然能拿得起来,却无法使用。此剑对力量的需求太高。我等正在研究此剑的来历。您请看……”

接过长剑,王越手指轻抚剑锋:“此剑名为沫水。春秋战国时候,齐桓公答应和鲁国在柯地会盟订约。桓公与庄公已经在坛上订了不平等的盟约,曹沫手持匕首胁迫齐桓公,桓公的心腹大臣中没有人敢动手,他们问道:“你想干什么?”曹沫道:“齐国强鲁国弱,而贵国侵犯鲁国也太过分了。现在齐国、鲁国是相邻的国家,大王一定要考虑考虑这件事!”桓公于是答应全部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桓公说完话,曹沫就扔掉匕首,走下盟坛,朝北回到群臣的位置上,脸色不变,言辞从容如故。桓公大怒,要背弃自己的誓约,管仲道:“大王不可如此。贪图小利来使自己快意,在诸侯中失去信义,失去各国的帮助,不如给他。”这样,桓公就割还了侵占的鲁国领土,曹沫在三次战役所失去的土地,全部都回到了鲁国。回到鲁国的国都,鲁庄公便使人千金求购了一柄旷世名剑,将‘浩浩乎沫水’五字刻于剑身,改剑名为沫水。这柄剑,就是春秋时候最为著名的五名刺客之一,曹沫所用的沫水剑!

杏坛曹沫其后,有吴人专诸、晋国豫让、轵深井里聂政、卫国荆轲,此五人者,为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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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现在不单是十三太保之一,也是少年阿飞的师傅。大伙儿赶紧请了王越上座。阿飞奉茶:“不知师傅前来有何吩咐?”

王越道:“刚才听说,铜橙酒吧来了刺客。虽然刺杀未能成功,但是刺客居然在赫尔墨斯的威能下逃离此地。不知刺客可曾留下什么线索?”

阿飞很老实的回答:“师傅,刺客留下一柄剑!”

“剑呢?”

暮光子爵上前:“前辈,剑在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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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明白自己不该轻视婢女的才华,于是解释:“是这么回事:那天大王让我去查看那个唱歌的乡下人宁戚,见到之后,他却只说了一句话:‘浩浩乎白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该怎去回复君上,真是伤透了脑筋呀”。婢子说“《诗经》里面不是有诗云:‘水浩浩然盛大,鱼育育然相与而游其中,如果国君来召我辅佐国政,那我就像被钓离水面的鱼一样,不能再回到水中;而如今国家还没真正稳定强盛,我又怎么能袖手旁观安之若素呢?

巴拉巴拉一长串儿,大伙儿明白了,这两句话中间的河流名称不同,但都是‘怀才不遇’的意思:白水是古时候的河流名。

一个怀才不遇的刺客来刺杀冒险者付诸东流?问题是以这人的实力,真要是想杀付诸东流,只需要早一点动手,付诸东流绝对跑不掉啊!他又为什么‘做事留一线’呢?

这事儿没整明白,王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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