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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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一次下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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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入学三年,写论有点早,但是对这个孙子,朱棣早已不把他当普通人看待了。

这篇论虽然用语有些白,平白直叙,但是言简意赅。朱瞻基不从经济,而是从政治角度分析了经贸往来对大明统治,对周边各国施加影响的重要性。

并且以内圣外王这个心点,表露了大明对待国民和异族应该区别对待的思想,内施圣道,外施王道。

朱瞻基年方九岁,入学三年,能够写出这样一篇论,已经让朱棣不能在要求更多了。

既然赞同孙子的思想,那这个时候自然也不能拆他的台,所以他沉吟了一阵吩咐:“拟旨,接受麻喏八歇国西王赔偿,运回被杀将士骨灰,发归乡里,重赐。”

三佛齐盛产火油,郑和此行交易了整整一船,欲运回京城。

针对海盗的小船,他采取了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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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宫的朱瞻基此时还不知道,因为他的一篇论,朱棣收下了大明历史的第一笔非战争状态下的赔偿,这也让以后的外交定位,稍微有了那么一点变化。

处理完了与西王的纠纷,郑和又在当地招收精通各国语言之通译,了解南洋各国之水和国情。

原本准备去的真腊,锡兰等国,因为这次准备不足,已经决定返航。

为了运送前往安南的军士,这次的船队携带的可以交易的货物不多。在麻喏八歇国,这些货物已经大半被交易了出去。

返航经过三佛齐,剩下的物资能交换完了。

而他手恰好拿的是朱瞻基写的庄子天下篇内圣外王论,这相当于是一篇命题作。

一般的学子,看到这样一篇命题作,肯定会以己身来阐述论题,由人***望,克制,礼仪来写道德修为,然后再以各种道德行为来表明自己的处世态度。

而且在一般的儒家学子眼里,首先看到的内圣。

但是朱瞻基这一篇却反其道而行,直接以外王为主题,并且不写己身,直接写谋国。

这样一来,这篇论的格局大了无数倍,但是恰好也正符合他的身份。

永乐四年年尾,船队抵达三佛齐旧港,旧港广东侨领施进卿来报,海盗王陈祖义已经盯了船队。

陈祖义乃叱咤南洋的海盗王,拥有船只百余艘,在南洋各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因为势大,南洋各国对他都无可奈何。

陈祖义认定郑和庞大船队有宝物,只是六万两黄金已经让他心动,何况还有船队在南洋三国交易的各种物资。

但他小瞧了郑和,靖难之役之时,郑和已经身经百战,表现出了优秀的军事指挥才华。

陈祖义率众海盗来袭时,郑和已经有所准备。

第十二章 第一次下西洋 (第2/3页)

前来侵略,之后又得知这是一场误杀,鉴于西王诚惶诚恐,请罪受罚,于是决定化干戈为玉帛,和平处理这一事件。

六万两黄金,这可不是一笔小钱,郑和不能做主,派了一艘船返回大明,通报此事。

朱棣大方惯了,闻知此事,本来准备大手一挥,取消对方的赔偿。但是恰逢他在观阅朱瞻基写的一篇内圣外王论。

朱瞻基已经蒙学三年,在朱棣的默许下,开始下一阶段四书五经的学习,同时有两个道家师父,也免不了学一些老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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