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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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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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

“退下!”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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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释,道实际已经经历了三教合一,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分割不开

而且儒释道本身也具有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在教化,信仰,生活安定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小脚,这是绝对的陋习。

裹脚的历史从南北朝时期开始,在隋朝已经流传开来。

有唐一代,女人地位的提高,参与社会活动的增加,所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本来低下,再将一半的人变的弱不禁风,更是让生产力解放不出来。

朱瞻基曾经跟朱棣分析了缠足的危害,但是,即使是朱棣也以江山统治的安稳为重,根本不愿意解放女性。

何况,此举还会遭到全社会的反对。

朱棣手握大权,可以随意对付任何一个阶层,却也不能跟整个社会作对。

看着街边那些颤巍巍的女人,朱瞻基知道,这件事改革还要艰难。

但是到了宋朝以后儒教的兴起,让裹脚真正传播开来。

蒙元入主原,为了便于统治,甚至是鼓励女子裹脚。

到了朱元璋时期,朱元璋草根出身,小时候受过很多苦。所以执掌天下后,往往能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看问题,自以为办了许多一心为民的好事。

但是,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也干了一些令人非议的葩事。

明朝之前,缠足只是一些贵族“圈子里游戏”,男人们欣赏的是种畸形美,受害的却是无辜女子。

在东晋时期属于市贵族聚居地的乌衣巷那里,因为距离现在发展起来的秦淮河红灯区太近。虽然是繁华的市心,却很少有大贵族和高官住在那里了。

至于秦淮河,对周南这个享受过世界各地美女的男人来说,吸引力并没有那么大。

何况,那里的很多女人还是小脚。

小脚是朱瞻基在这个时代最恶心的事物,没有之一。

他原以为自己讨厌佛教,讨厌儒教,讨厌道教,但是这些其实本身是传统化的一部分。

到了明朝,朱元璋却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全国妇女必须缠足。

在先秦法律,是允许女人私奔嫁人的,而在明朝《大明律》,私奔却是重罪。

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颁布的《衮冕制度》规定,“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

此举意图使女人行动不便,奔跑不能,当然也私奔不得。

女人不能乱跑了,男人当然也得安心家事,不至到处惹是生非,给朝廷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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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他现在的实力虽然还不到前世的一半,但是主要有空间,他不会畏惧任何攻击。

所以除非下雪,下雨的时候,他很少会选择坐在车里。

张家住在城北的太平坊,距离皇宫并不算远。太平坊东侧紫金山,西侧是九华山和鸡笼山,出了城门是著名的玄武湖。

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加距离皇宫不远,所以成了达官贵族们聚集最多的一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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