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的帝国

〖从来没有的帝国〗

第三十章 阅兵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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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子降生之前,罗马便是用着这样的长枪列阵横扫天下,一个世纪之后,闻名天下的瑞士佣兵团也是用着这样的长枪所向披靡的。

有朱玉在前,暖玉在后,这种武器的价值是经过历史鉴定的,小唐伯爵为什么不用?

况且枪,它实际上是士兵最容易掌握的武器。

尽管我国曾经有这么一种说法:“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

但是这个枪,指的却是个人的武艺,个人的勇武,和小唐伯爵所希望的军队制式的枪是截然不同的。

个人武艺之中的枪,需要掌握挑刺抹劈砍扫,但是军队的士兵却只需要掌握一种就够了,那就是‘刺’。

人被刺中了脑袋会死,人被刺中了心脏会死,人被刺中了五肢会死,人被刺中了大肠也会死——而且最后一个死的最惨,刺中了大肠会导致食物无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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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会真的砍到你!站直了!而且就算真的砍到你,我也不会把你砍死!我叫你站直了!”

不过,理所当然的,小唐伯爵既然打算狠狠地给塔德王子一个‘颜色’,那么他就肯定是不能容忍这些小缺点的。不过,想必,再过不久,在棍棒以及胡萝卜的教导下,这些混蛋士兵们,就能达到小唐伯爵的预期目标了吧……

严苛的纪律训练的同时,针对战斗的训练也在展开。

小唐伯爵选定的武器是枪。

六米长的超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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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做不到像是匈奴冒顿单于那样,一声令下,士兵们就能想都不想的把他老婆射成筛子的地步,但小唐伯爵的士兵们好歹算是有几分架势了。

而且比起赔上了一匹骏马,还有一个老婆,并且将大批不听话的士兵杀掉了的冒顿单于,小唐伯爵只是用木棍或者皮鞭,又或者是拳头揍他们,可以说是投入的并不是很多。

但是效果却是差不多的。

比如说,当小唐伯爵掏出了刀子,向着对方砍,同时让对方‘不要躲’的情况下,士兵们的表现还算是差强人意——尽管身体还在颤抖,但他们确实看着雪亮的刀锋砍下而没有躲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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