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家夫子王昌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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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智破人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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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县尉也上课。有时候也由参军、司判或者巡官上课。

这一天,王昌龄跟几位官员正在乡下了解治安情况。当他们经过何家村附近一块坟地,同行的村正指着一块新坟墓说:“王县尉,你看那座新坟,里面埋着的人死得好冤哪,太不值得。”

“是男人还是女人?”

“男人,三十多岁,正当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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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龄开始感到,司法工作是一项极其残忍的工作,因为它首先必须经常面对人间那些最阴暗最残忍的角落。诗人的浪漫情怀在这里没有半点用处,文士的大度和佛门的仁慈到了这里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光芒。作为法官,你还常常必须露出屠夫在宰杀畜牲时的凶恶。

王昌龄又想起被誉为“神探”的狄梁公狄仁杰,这位则天皇帝时期的大理丞,一年中居然破案数千桩,涉案人数达一万七千多人却没有一个人叫冤枉。难哪!从《狄公案》里面那一桩桩一件件破案记叙看来,狄仁杰之所以破案到达神境,主要原因是他破案有独到的办案风格:思维缜密,注重细节,分析推理,环环相扣,从不主观妄断,无论多么复杂凶险的案件,一经他手,均可神奇破获。

于是王昌龄开始虚心学习司法知识,阅读各种有关侦破案件的书籍。像《犯罪心理》、《谈侦破中的蛛丝马迹》、《关于酷吏之我见》等等。一部六十卷的《古今奇案》成了他反复阅读的必修课。

王昌龄还产生了一个想法,在县衙开办一个司法人员培训班,对所有司法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以提高司法人员的理论水平,提高司法人员应对大案特案的能力。王昌龄的想法得到宇县尉的赞同,县令对王昌龄的建议也表示大力支持。于是,“泗水县司法人员培训班第一期”开学了。

王昌龄又当起了老师,不过现在这老师跟一二十年前在灞上当老师就大不一样了。学生们都是大老爷们,有的叫王昌龄“王老师”,有的叫“王县尉”。

第69章 智破人命案 (第1/3页)

王昌龄从汪秀秀跟唐四哇同谋杀人抛尸的案情审理报告受到很大震动,也想了很多。王昌龄想,人世间互相谋杀者有之,谋财害命者有之,报复杀人者有之,因各种原因互相残杀者有之,唯独这夫妻之间的谋杀倒是闻所未闻,想起来更加令人胆寒。

王昌龄想到汪秀秀的阴毒虚伪,想到汪秀秀那一次次的假嚎啕,想到大堂中那烧得通红的火钳,想到汪秀秀在火钳面前那张吓得半死的脸……

王昌龄无论如何也不能把汪秀秀的残忍阴毒同“女人”这个词统一起来。

王昌龄想到了酷刑,想到了则天皇帝时候的许许多多酷吏,来俊臣、索元礼、来子珣、周兴、王弘义、侯思止、丘神绩、万国俊、郭霸那……王昌龄几乎有点不寒而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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