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骨

〖摸金骨〗

第六十三章 考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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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这什么破名字。我眉头邹了起来。

“不是人生,他叫任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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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昏迷了五六天吧,嗯!应该是五天。”马亮说道。

我昏迷了五天?

我一愣神,我还以为昏迷了一个晚上,我居然昏迷了五天?

在我愣神的时候,那个笑的很甜的小姑娘走了过来,蹲在我身边眨巴着大眼睛,也不说话,就这么看着我。

我从小到大就谈过两次恋爱,一个是朱芳雨我的初恋,另外一个是秦良英。

“那个头发花白有点像糟老头的是我们学校的秦教授,在他右手边留着平头的有点矮的叫方贵,另外一边那个看着有点帅气的你叫他混蛋就好了!”

呃……

我瞬间就无语了,人家是怎么招她惹她了,叫人家混蛋。

等会儿肯定要说话的,我总不能叫人家混蛋吧?

最后还是马亮告诉我,那个混蛋叫人生。

什么时候被人这么盯着看过?

瞬间我脸就红了,看着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支支吾吾的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看到我这窘迫的样子噗嗤一声就笑了,“你真可爱!”

可爱?

我老脸更红了,这小姑娘!

“他们啊?”马亮瞥了一眼那几个人,“鬼知道,好像是来考察的,听说是什么考古学家之类的,来考察这一片古墓。”

考古学家?怎么就跟我们待在一块了。

“你别问,我也就比你多一天醒过来而已,我醒起来他们几个人就在这儿了。你问我我也不清楚!”马亮一看到我眉头紧锁,赶紧对我摆手。

比我多一天醒过来?

“我昏迷了几天?”我挠了挠头,有点想不起来了。

“你好,我叫孙逸,你可以叫我小逸!”

“你……你好,叫我唐宇就行!”我握住她那白嫩的小手尴尬的道。

她这小手白白嫩嫩的,也不知道怎么保养的,这双手应该是弹钢琴的手,怎么跑来学考古了?

而且在我的印象中学考古的都是一些古板的家伙,就像那两个年轻人一样,看起来很是古板,木纳。

孙逸是个大方的姑娘,很活泼一点都不怕生,见我看向另外那几个人,她就给介绍道。

第六十三章 考古队 (第2/3页)

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有点像大学教授。

此时他正低着头在研究手里的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至于是太远了我不清楚。

还有两个年轻人,都围着这老头子在坐着,很细心的听着他在讲解。

“他们几个是什么人?”我有些纳闷,怎么一觉醒起来突然多了这么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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