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第三帝国

〖汉第三帝国〗

第31章诸夏神系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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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司丞各执掌一房,每房由房正负责具体事务。

若是该司对接的政务繁多,可以向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某署申请给每个房正再增设左、右二科,每科由科主簿负责具体事务。

倘若两个司丞,加上两个房正,再加上四个科主薄依然处理不了庞大的事务的话。

那么,该司正可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给每个科下面再新增甲、乙、丙、丁四室,由四室案首来协助科主簿处理事务。

假如到了这一步还是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政务,那么该司正依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给每室再增加两名书办,如有需要,仍可增加书办人员数量,但每室封顶限制十名书办人员!

如果说每室十名书办人员全部满员,依然无法处理该司的庞大事务。

这只能说明两个结果。

要么该司负责人不作为,导致机构办事效率低下。

要么是该司的职能,超出了一个司所能驾驭的范围,需要将该司升格为署。

每个司正可以根据本司的具体事务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增减下属机构。

一署之主官曰侍郎,是正四品。

一司之主官曰司正、一局之主官曰局正,是正五品。

一房之主官曰房正,是正七品。

一所之主官曰所正,是正九品。

正五品的司正,手下面握有同为正六品的左、右司丞作为其佐官。

若是上面同意,那么该司正便可找吏部备案,填写用人申请,由吏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人员分配。

若是上面不同意,除了像同意一样写明理由,以正式的文件回复该司之外,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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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诸夏神系谱1 (第2/3页)

教部是十二堂部之一,编修署是教部下辖的数个署之一。

而宗教司则是编修署框架下,专门负责宗教文献、典籍整理与编撰的机构。

楚王国的行政机构,由高到低依次是相台及十二堂部联合组成的政事堂、堂部{总署}、署、司{局}、房、所。

一堂部之主官曰尚书、一总署之主官曰总署长,皆是正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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