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的花样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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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打定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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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些话是老安后来对余大炮说的。

经过重新调查取证,最终抓获案犯。然而案子虽破,可人死不能复生,冤死的男教师父母跑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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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安,名安振国,辰河县公安局局长。生得黑黑瘦瘦其貌不扬,那年四十不到的人看上去像五十出头的小老头。

老安之所以挨批是因办错一桩强奸案,受害人是辰河县一名中学女教师。最初锁定的嫌疑犯是与受害人同校曾追求过受害人遭拒的男教师。

嫌疑人于签字画押的当晚割腕自杀死在拘留室,割腕用的是受迅时有意碰翻打碎偷藏起来的玻璃烟灰缸片,死前还用鲜血在墙上写下一个大大的冤字!

嫌疑人死前已签字认罪,老安本可把嫌疑人的死定性为畏罪自杀。但老安没那么干,一个人死前用血写下冤字,他坚信是自己办错案。

错就是错了,错了就要改过来。不然死者九泉之下无法瞑目,他自己良心亦过不去,更对不起头顶上的警徽。

第三十章 打定主意 (第1/3页)

现在余大炮要考虑的是晚上如何去见老安?老安这人他觉得什么都好,唯独一点此人太不讲情面。脾气上来能骂得别人祖坟冒青烟。

余大炮第一次见到老安还是七七年二月中。那年他二十三岁,刚从部队转业回地方还不到半年,在鹤城市公安局政法小组工作。因十年动乱刚结束不久,局里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还没完全走上正轨,各部门的岗位名称及具体职责都还较混乱,那会在局里主持工作的是兼公安局党政书记的方副市长。

尽管如此,那时候市局的人在下面各县各乡镇来的公安人员面前,总不自觉地端着架子,自我感觉都非常良好。哪怕对方是下面县公安局局长,不认识你,不受你领导,照样不尿你那一壶。

余大炮记得很清楚,那天他去二楼给方副市长送份材料,还在楼梯口就听到方副市长在骂人。他上楼一打听才知道副市长在骂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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