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好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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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嫁妆太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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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宋朝人确实有本事瞧不起后人,因为宋朝人作诗的本事仅稍逊给唐朝人,作词却当属第一。而唐伯虎这样的明朝人,自然是入不得法眼了。幸好唐伯虎才情足够,潇洒中带有点张狂,最是符合宋人归隐山林,又愤世嫉俗的心态,所以曾瑾菡才这么评价的。

“写诗作词,不过为了消遣娱乐罢了。赚钱才是第一要务啊,不然哪里钱银养你?”张正书肆无忌惮地调笑道,听得后面跟上的曾信骥都翻起了白眼。曾家千金,何须别人来养?哪怕曾瑾菡嫁给一个穷困潦倒的乞丐,那个乞丐也会因为娶到这么一个千金而直接发财。

为何?

这都是因为宋朝的嫁妆实在是太重了,重到什么程度?连大官的女儿都愁嫁了,不贪污清廉如水的高官,都愁女儿的嫁妆。哪怕是夫家不在乎这个,风气使然也扭转不了的。毕竟宋朝的法律规定,女子的嫁妆是唯一可靠的纯私人财产,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一旦合离(离婚),那嫁妆是要悉数退回给女方的。

寻常百姓,嫁女都要准备三十贯左右的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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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服气的。幸好一家人不说两句话,特别是强强联合之下,曾文俨乐得见张家比以往更强大。

不是曾家不想争第一商贾的名头,而是曾文俨知道,第一并不仅仅意味着荣耀,还有随之而来的压力。既然如此,何不将压力外推,自己闷声发大财?看似是万年老二,但做老二的压力,肯定比老大小多了。有事老大顶着,老二还能从容后退不是?

“你这人,好生不害臊!”曾瑾菡揶揄了一句,“不过你赚钱的本事,确实比你作诗厉害。那首《桃花庵歌》,直白如话,不用典,不修辞藻,音调务近俚俗,轻便自山,若不是最后四句点睛,实乃平凡之作。”

张正书乐了,要是唐伯虎知道他的诗被这样贬低,肯定会气得压不住棺材板的——额,好吧,唐伯虎这时候还没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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