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西州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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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农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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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法并不是刘范的创造,这是北宋王安石的一条改革措施,就是这一条,让北宋的世家们损失严重,所以他们反抗激烈;又因为有的地方官府乱加贷款利息,损害农民的利益,所以弄得天怒人怨,最终,王安石改革不了了之。

第七条:募役法。官府每年摊派给每个丁男的徭役,丁男可以支付给官府一定的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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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农业改革 (第2/3页)

产的多余的粮食不能卖给世家或者商人,只能卖给官府,每一个郡兴建一座粮仓,农民秋季收获之后,官府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如若敢私下卖给世家和商人,则加税为十抽一,且不能使用官府的耕牛,不得耕种官田。

凉州的土地实在是太少,而且贫瘠得连草都难生长;气候也不够温暖,因为大陆性气候和深处内陆所以降水很少,灌溉农田仅能依靠祁连山的冰雪融水;加上持续了近百年的动乱,人们都去杀人或者被杀了,根本挤不出时间去耕耘,凉州土地不断荒废,土地肥力慢慢地削减,所以凉州能生产出来的粮食很少。救济水深火热的凉州百姓,并发给被剥夺大多数牛羊马匹的羌氐两族补偿粮食之后,本来拥有四百多万石粮食的刘范,也只剩下两百二十万石粮食了,而且日后还要招揽和供养遍布全国的千万流民,恐怕二百万石粮食储备根本不足以滋养那么多人口。如果不发展凉州自身的农业,囤积凉州的粮食,那日后发展就无从提起。

第五条:鼓励兴修水利。参与由官府牵头的兴修水利工程者,可以按照工作量的多寡,优先使用官府下发的耕牛、马匹用以耕种,并可以获得官府奖励的农具,水利工程也可以优先利用。

第六条:青苗法。每当五月份农作物青黄不接时,官府为农民提供贷款或谷物给农民,等秋天收割粮食之后,再连本带息地偿还给官府,利息也定得十分低,仅仅百分之一。五月份时,农作物正值青黄不接,这时候,经常有世家大族假惺惺地贷款给农民,其实是高利贷,农民也知晓其中利害,但为了生存也不得不接受高利贷。如果农作物得到丰收还好,但如果农作物遇到了天灾人祸收成不好,那农民无力偿还高利贷,就只好把土地、子女卖给世家大族了。这样卑劣无耻的手段,其实非常多见,世家大族通常都是依靠这一招,慢慢地将农民们的土地一点一点地吞并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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