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宰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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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天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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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风云喉咙咯咯直响,他很想狂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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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未央并不抱希望,他来到荷兰之后,虽然找到了弗里斯兰马,但是数量并不多,数十个马场,也只有不到两千匹,虽然组建骑兵足够了,但是未央却希望更多,越多越好,他寻找了许久,终于放弃了,一次运七十匹马,把两千多匹弗里斯兰马全部偷了去。

负责马场的杜风云看到弗里斯兰马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天呐!世上竟然有如此神骏的马,光是肩部,就比普通人的个子还高,简直就是洪荒巨兽,两千匹马密密麻麻,肩高一米八,头颅扬起,足有两米有余,长长的鬃毛,长长的尾巴,粗大的马蹄,两千匹马一动,便是地动山摇。

最前头那匹马王肩高两米多,扬起头颅,足有三米有余,寻常人连碰都不敢碰,浑身黑色油亮,透着一层淡红色光辉,仿佛从九天而来,裹在阳光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无论是什么人,只要看一眼,无不为之倾倒、迷醉。

三米高的神马,那是什么概念?寻常人连马的身子都摸不到,只能摸摸马腿,成为马王的狗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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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抽动,想要把手抽出来,奈何未央力气竟然十分大,只得由未央去了。

于是柳老大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一张张稿子,都是未央早就画好的图纸,全都是冶铁之法,还有建造高炉之法,让柳老大大开眼界,曹三水整日里给柳老大端茶倒水,拿出了伺候祖宗的劲头,这让别的工人羡慕无比,一个个如同牛犊子似的,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技术,期待未来有一日,自己也有一个自己的办公室。

一切就绪,未央便御箭来到了荷兰,这地方这时候属于罗马帝国,人们被中华成为红毛鬼。

未央此来的目的,自然是弗里斯兰马,这种世界一流的骏马,绝对要弄到手才行,光凭那身高,就能碾压北地马与青唐马,只要有一千弗里斯兰马骑兵,就能纵横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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