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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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0章 不破楼兰终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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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身为宰相的魏征倒没反对,他知道,其实就算朝廷不设这乡亭,一个县里的胥吏其实也没少过。

现在设乡亭,派吏员后,其实县里也不会增加多少胥吏,因为这些乡亭吏员胥役,本身也会是从县里下派,承担的本来也是县衙的差事任务。

只是现在下放到乡一级,各亭各守本区,职责更明显,与县衙也各有分工。

相对来说,胥吏人数没什么变化,但对乡里地方的掌握却会增强。

这其实就是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区别而已,只是有些人喜欢表面好看好听罢了。

乡亭的典签,其实就是相当于一个地方派出法庭,乡里的民事诉讼,可以先由典签审理,然后上报县里法曹审核,这其实就是已经由乡里过滤一遍了。

既加快了乡里处理的效率,也减轻了县曹的负担。

而且由于典签常驻乡里,那么对于本乡里的人情关系等也会更了解,审理一般诉讼案肯定也能更好更公正。

而遇一些重大纠纷案,或是刑事案,虽要交给县法曹处理,最终由县尉县丞等处置,可乡亭典签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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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朝代,以官员少而自夸,觉得这是什么天大的仁政一样,实不知,这根本没有半点积极作用,毕竟一个朝廷总共三五千官员,要管理三五千万人口,这怎么可能管的好。

要科学,要合理。

不能又要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如果那样做,得到的只会是混乱与无序。

把乡村完全放任交给乡里的宗族大户,其实并非良策,必须由朝廷主导,乡里的乡贤良绅、宗族大户协助管理,这才是合理良性的。

朝廷一下子要新增六七千个乡亭,增加三四万的吏员,若是在其它朝廷,只怕马上会引来一片反对之声。

第970章 不破楼兰终不还 (第2/3页)

捕役,手底下就能有一票帮闲,而一个快班就有十个捕役。衙门还有三班,另外还有六房。

每个朝廷正编的吏,其实就相当于一个部门的头头,手底下大把的人,可朝廷不给编,不给薪粮,可又需要这些人办事,于是只能权力寻租,搞收色灰入,最后负担其实还是摊到了百姓头上去。

正因此,罗成干脆捅破这层纸,朝廷在县一级由两房恢复到六房,并把三班也正式纳入编制,现在乡也设立亭,编设六吏。

把人拉入朝廷体系之内,便能受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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