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3

〖十宗罪3〗

第七卷|32.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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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督察说道:我们这儿还没有丢失过****手枪,都是54和64,而且,丢失枪支全部找到了。现在买菜刀都实名制了,警用枪支管制极为严格,平时都在枪库锁着,一般是执行任务时才带枪。

副队长说:没事时,谁带那玩意啊,一个铁疙瘩。

包斩说:你们市有多少使用****手枪的在职警察

高级督察说:这个需要统计一下,这种枪是我国警界比较高端的武器,属于最新一代。

梁教授说:尽快提交一份配备****手枪的警员名单,对了,那个丢枪被判刑的人现在出狱了吗

高级督察说:我想想啊,那是几年前的事了,现在应该刑满出狱了,我会找到他的。

副队长说:不是我有抵触情绪,这叫什么事啊,追查凶手查到我们警察内部来了我不相信这起割脸案件是警察干的,他傻啊,还用枪砸人脑袋,我看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我们。

公安局领导劝道: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咱们就要做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画龙说:咱们警察对枪是即爱又恨啊,开枪前是警察,开枪后可能沦为罪犯,丢了枪,如果那把枪出事了,丢枪警察也受处罚。很多警察有时都会觉得枪是一种累赘,把枪带在身上要时时刻刻谨防丢失,一旦丢失,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很可能受影响,如果被好人捡到,上交公安机关,也就罢了,要是被坏人捡走,用来作案,丢枪的警察也会受牵连。

高级督察说:丢枪可是大事,丢枪对一个

2003年的一天晚上,一个叫孙志刚的人正在逛街,因为没有携带暂住证和身份证而被警察盘问,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死亡。2007年3月份,有个叫李胜利的人被六名警察栽赃陷害,将其带到派出所轮番殴打,而后又将其从楼上扔下,伪造成跳楼自杀的假象。2008年,一个叫杨佳的持刀青年走进了公安分局

特案组召开了闭门会议,因为这起变态凶残的割脸案件有可能是警察所为,所以只邀请了当地刑警和督察部门几位领导参加,普通警员都排除在外。

一名高级督察介绍了一下本市警员违法乱纪的情况。近年来,中原市一名高级督察介绍了一下本市警员违法乱纪的情况。近年来,中原市警察违规使用警械、警用车辆的情况呈上升趋势,知法犯法现象屡禁不绝,不过,非法使用枪械、丢失枪支事件只发生过数起,其中一名警察因丢失枪支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梁教授问道:丢的什么枪

苏眉说:死者头上有****手枪的枪把砸击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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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时候,我们失去了安全感,也许是因为我们看到了太多的世间惨象。

本文作者在小学作文里写下自己的理想,立志做一名警察,又是什么时候改变了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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