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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章 人在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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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熟知凌阳所有光彩和不光彩的过往,按照石头的话来说:凌阳就是一个毫不懂得什么叫矫情和羞耻的纯剑人。

凌阳五岁的时候,还穿着开裆裤,晃着玻璃珠一样的小二弟,满村乱跑,就知道扒掉同年岁二丫的裙子,研究男孩和女孩截然不同的生理构造。在狠狠挨了一顿胖揍以后,凌阳这种勇于探索,百折不挠的向往科学精神,并没有因此止步,沉寂了几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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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章 人在旅途 (第2/3页)

健和魔岩三杰,在摇滚圈里一手遮天的时候。那个时代的文艺小青年,根本不屑于绵软甜腻的港台和内地流行歌曲,纷纷留起了大长头发,穿起紧身的黑裤子和镶嵌满亮片的卡腰皮夹克,怀里抱着吉他和贝斯,坐在架子鼓前面,尽情挥霍着疯狂的青春。

凌阳和许多怀揣着摇滚梦想的年轻人一样,和同寝室的兄弟们,组成一个乐队。有弹吉他的,弹贝斯的,弹键盘和吹口风琴的,还有架子鼓手和主唱,凌阳因为气质较好,被寝室的兄弟们选为主唱。虽然凌阳的嗓子很烂,一头刻意留起来的垂肩长发,闪亮的耳钉,配合着俊俏而充满青春活力的面孔,和故作颓废沧桑、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二比表情,加上毫无方式方法、听上去还有那么几分滚石味道的扯脖子嘶吼,还是在大学里收获了大批的女同学粉丝,风头一时无两。

石头和凌阳同村,年纪也和凌阳相仿,两个淘气得没了边沿的男孩儿,从小就在村里扮演着混世小魔王的熊孩子角色,上山捉蛇,下河捞鱼,用弹弓打别人家玻璃,往邻居家的厕所里扔爆竹,学习小兵张嘎的大无畏革命主义精神,用稻草塞住了凌阳家里草房的烟囱,倒灌回去的浓烟,差点把蹲在灶台旁烧火做饭的凌顶天活活呛死。

两个小家伙磕磕绊绊的长大,从光着腚满地弹玻璃弹珠,一直玩儿到一起上了小学,中学,就连大学都报考了同一志愿,在警校里又主动要求分配到同一个宿舍,是不折不扣的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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