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帝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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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8章 道士做军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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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受限于医者的认知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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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8章 道士做军医 (第2/3页)

髀内阴股、两乳上下、心、鸠尾,小肠及五藏之腑输皆是死处,不可疗也”。即是说,颅脑损伤、肱或股大动脉出血不止,或内脏破裂,肋骨骨折所致的气血胸等证候,就没救了。而这些对于现代医学来说也是严重的战伤。

同时,龚庆宣整理的《刘涓子鬼遗方》是中国在痈疽金疮方面论述较详的第一本方书。他还提出:如被有射网的毒箭所伤,可用兰子散解毒。如箭在肉中不出,可用半夏和白蔹下筛,以酒服。并说:“浅者十日出,深者二十日,终不住肉中”。

另外,唐代辽阔的疆域和漫长的边防线之所以能够巩固,唐朝地主阶级一百多年相对安定的统治秩序之所以能够确定,其中重要的因素是府兵制造成了强大的唐帝国军队。而在《通典》中曾引用李靖兵法:在军队中每营设有“检校病儿官”,每日巡查伤病员情况和饮食起居,以便安排医疗和后送,如发现新的病员或病情危重的士兵,必须报告总管,令医生巡营,给以适当的治疗。营主和检校病儿官,应按照伤病员伤势的轻重,安排运输工具和护理人员。能行走的病员给傔人(即看护)一名;病重不能行走的加给驴一头,连牲口也不能乘骑的重伤病员,则给驴二头,看护二人缚辇运送。如病儿检校官和傔人不好好照顾伤病员,各杖一百;若将未死的伤病员加以掩埋时,处以斩罪。部队中军校,每三天必须巡行本部军士的营幕,检阅他们饮食的精粗,以及劳逸是否适当,并抚恤战士疾苦,视察医药护理情况。战士如有死亡应立即上报,以礼祭葬,并抚恤其家属。如果死于阵战间,同火应掩埋其尸体,如因作战负伤死亡,本部将校应将经过情况详细呈报,以礼祭赠。如仅负伤,应随伤势的轻重予以优赏。这些记载,说明了唐代在军队中似已有类似现代救护所的设立,并有了较详细的医疗后送制度。

这些都说明了,古代军医不仅没有被忽略,反而非常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因为在皇权体制下,唯有统治者十分重视,才会有大量的人去在这一方面花费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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