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兵王会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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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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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两年后,桃花沟沉陷区发生重大沉陷事故,127名居民、一位副市长、两个局长,连同居民们的住宅一起被埋在地下。

那时,人们才发现,那个被他们视作造谣惑众,制造恐慌的杀人犯圣林,早在2年前就警告过这件事,只是,一切都晚了,130条鲜活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

五天后,判决下来了。

圣林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脱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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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犯罪,警察先后三次,连续几十个小时刑讯逼供。看守所有录像,号内很多人员都可以作证,可就是没有人干预,更没有人调查。

我的女朋友去了一趟警察局,回来就莫名其妙地溺水身亡,知道今天,她的死亡原因还扑朔迷离……。

就这样一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漏洞百出的案件,侦查机关竟然能够移送起诉,检察机关竟然能够提起诉讼,审判机关竟然能够受理,我不知道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老师、长官一直教导我,要做一个诚实正直勇于担当的人,我努力去做了。

我知道,许多事我没有做好,但在今天这件事上,我对任何人都问心无愧。

程玲娜批评了二人的态度,说圣林说的也有道理,不能因人废言。

于是就把事情跟律政司司长封天伦说了。封天伦犹豫了半天。说道:

“这个问题啊,程处,我们是律政司,沉陷区是政府的事儿。煤炭局,安监局,专家学者一大堆,他们能不清楚?一个被告人提出这个问题,你要我怎么跟人说?我找谁去说?岂不是自讨没趣?我们的手不是伸得太长了点儿?”

封天伦嘴上如此说,心里却道:这圣林,也太不知趣儿,都进去了,还跟韩楚卫不死不休的。

法院那边儿,对圣林的警告根本就没注意,更别说有人提起了。

所以,我否认控方对我的任何指控。铁门铁窗锁不住事实的真相,高墙电网挡不住真理的光辉。总有一天,真相会大白于天下。

所以,我希望,法院能够真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我无罪,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庭审程序结束,法官没有当庭宣判。圣林被送回看守所。此后的几天,法院曾经找过圣林协商对陈余家属的赔偿问题。被圣林一口拒绝。

法院调查了圣林的经济状况,发现圣林名下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每月开支后,工资就从工资卡里直接转给了外省的两个户头里。

经过核实,那两个户头确实是圣林的2个牺牲战友的父母的。法院又找到圣岳、圣河和敏毓协商赔偿问题,也被圣家人坚决拒绝。

总之,我没有杀人动机,更没有杀人事实,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我杀人。

作为记者,如实报道,揭露真相,是我的职责,我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采取威胁的手段,没有收取任何人的钱财,根本就没有敲诈勒索的行为。毁灭证据和脱逃也谈不上。

基于上述原因,对于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要求,我坚决予以拒绝。

尽管我对她也非常同情,但我不想在这方面给任何人传达任何错误信号。她的要求,应该向真正的凶手提出,我没有给她赔偿的义务。

第一次,我想救陈余一命,可是,我现在被当成了凶手。第二次,我救了一个警察的命。可是警察向我的心脏开了一枪。我想为挽救我们城市的环境努力,可是被诬陷成敲诈勒索,我想让桃花沟的几百户居民脱离险境,却被当成造谣惑众,制造恐慌。

圣林在法庭最后陈述时所说的关于桃花沟居民迁移的事,杨天意律师也去做了。

杨律师把材料送到安监局,说明了情况,一个科长看了一下材料,就放到一边,杨律师知道不会起什么作用,可他的职业精神促使他,做事要留下证据。

他用手机偷偷录了音,又逼着科长找人做了登记,写了收据后,才离开。

杨律师刚一离开,那个科长就把材料扔进了垃圾箱。嘴里嘟囔着:一个大牢里的犯人还想对我们发号施令,当你是议长、市长啊。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尽管罗亦彤和宋菲菲对圣林的举动感到好笑,但他们还是把圣林关于桃花沟的警告和处长程玲娜说了,只不过是当做笑话说的。

第六十一章 最后陈述 (第2/3页)

我的意见,尽早启动桃花沟沉陷区居民的迁移工作,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关于毁灭证据的指控,我的回答很简单。我没有杀人,也不知道陈余的手机和凶器为什么会在禅觉寺后山。

那天我把陈余送进医院后,就再也没有去过禅觉寺或者它的后山。

关于脱逃罪的指控,我承认,我确实试图从法院逃走,但不能够因此就认定脱逃罪名成立。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有罪之人,这是一个前提,我没有罪,犯罪主体不成立,何来脱逃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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