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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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海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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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郑家的人用渔网缠起来丢到海里去,苟循义可没这个胆子,那是要死一户籍本的好不好。所以,在想了又想,忍了又忍之后,苟庄主还是怂了:“先生,这,入那个股到底怎么算呢?”

“啊,苟庄主你们提供土地,我们建码头,建造各种东西。”郑赐道,“等码头造好了,自然就有船来,然后就有人上岸,这上岸的人,要吃饭,要住,要……总之就是要花钱。到时候,苟庄主只要在港口这里开几个铺子,就大大的赚钱了不是?这里面可是大有好处。嗯,苟庄主你也是老在海上跑的了,肯定知道,依着规矩,在码头附近的店铺,都要给我们交一笔钱,一来是地皮钱,二来,自古这码头都是容易出乱子的地方,这钱也是维护治安所用。这地皮,原本就是苟庄主的,自然是不能问苟庄主另外再要,此外这治安费用,也可以减免一些。这样一来,苟庄主赚到的不会比自己雇人打渔种田什么的少多少。”

说到这里,郑赐又看了苟循义一眼,见他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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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海尾港 (第2/3页)

敢有什么抗拒的念头。因为他知道,要是他敢说半个“不”字,只怕过不了几天,就会发生海盗或者是倭寇什么的上岸劫掠,而苟家庄自然是被攻破了,庄主全家也自然是死得一个不剩。再然后,那块地自然有办法落到郑家的手上。

只是郑家出的价钱实在是……在苟循义看来可以说比他利用那些亡命之徒从人家手上强买强卖还要黑,因为人家根本就不打算出哪怕一个最烂的崇祯通宝(因为财政问题,崇祯通宝大量掺铅,含铜量很低,在很多地方甚至被拒用)。郑家派来的,一个叫郑赐的小年轻,这样对苟循义说:

“苟庄主,你可能误会了我们的意思了,我们并没有打算出钱购买您的土地的打算。我们只是希望能和苟庄主你合作开发。苟庄主你也是在海上讨过生活的人,自然会看港口。你们苟家庄这片海湾,能停大船,如今只做一个渔港,每天出去打几斤鱼什么的,这简直就是抱着金饭碗讨饭,实在是有点可惜。所以,不如把这一片的土地都拿出来,入个股,和我们共同经营,到时候一起吃肉分银子,岂不美哉?”

“美不美哉”什么的,苟庄主没太听明白,但是郑家想要他的地,而且不想出钱这个意思他还是听明白了的。如果是其他人,尤其是其他的大概也就二十多的样子的小娃娃(出身自模范军的流民孩子们因为在进入模范军系统之后,营养都跟得上,所以比起同龄人普遍显得更高大,发育得也更好,因此其他人很容易将他们的年龄看得更大),敢对他提出这样的要求,他就一定要把这家伙用破鱼网缠起来,然后丢到海里去,让他知道老苟家不是好惹的。然而,这人却是郑家的人,而且肯定不是假冒的,因为停在海外的那几条挂着郑家的旗帜的战船(其实是已经转行做商船了的老战船)可假不了,在这边的海面上,可没有谁敢乱挂郑家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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