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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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公孙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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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美凤也不能拉着贾红线几个一起,那几位娘子也都泡在军营,跟着秦牧学习,每天忙的要命。于是挑来挑去,只有傻公主了。这个公主虽然傻,但是很能喝。算是个好酒友。

余里衍就被折美凤拉上了寡妇酒馆。她觉得这招牌真不吉利,寡妇酒馆,自己可不是寡妇。可是喝酒还是很诱惑的,先不管那么多,来两口再说。

李小娥的酒是从汴梁运过来的,自然和五粮液完全没办法比,余里衍和折美凤都喝的皱眉头。

“掌柜的,”折美凤叫过来李小娥:“你家还有没有更好一点的酒了,这也太差了。”

其实寡妇酒馆的酒不算差,在汴梁已经是中上水平了。吴家庄的厂子多,工资高,也就意味着村民,或者说工人,这个群体手里有大量现钱。李小娥不是不会做生意的女人,她买的酒,对得起眼下吴家庄的经济水平。

时间不大,几样炒菜摆在了折美凤和余里衍面前。

“丫头,吃吧,记得吐刺啊。要不扎死你,姐夫可饶不了我。”折美凤就不会好好说话,明明是关心余里衍,也说的夹枪带棒的。

“姐姐,扎死你也扎不死我的。”余里衍瞪着一双眼睛天真的说:“秦牧喂我吃过鱼,我会吃鱼。”

折美凤气的差点把余里衍给踢楼下去。这什么话啊,是人话吗。可她是个小傻子,自己怎么说,也算正常人吧,不能跟小傻子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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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汴梁再好的酒,也不可能和五粮液相比。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有五粮液比着,折美凤怎么也喝不下去本时空的酒了。

“折娘子,”李小娥连忙陪笑说道:“可不敢欺瞒小娘子,这真是京城的好酒,奴可是一滴水也没掺。”

折美鸾和折美凤一般模样,李小娥是从折美鸾手里接过的抚恤金,她非常感激也尊敬折美鸾,所以连折美凤也尊敬上了。她也不知道来的是哪一位折娘子。

“好吧。我就将就点吧,你弄俩好菜,要炒菜啊,不要糊弄我。”有俩能吃的菜也不错。

折美凤也想喝酒,若是往日里,就要回汴梁了,可是现在她舍不得走,马上就要打梁山了,这热闹她必须掺合。不走又想喝酒,于是就想到了寡妇酒馆。

自己一个人去,好像不太像话,拉着姐姐去,想也不要想。折美鸾现在全身心投入到秦牧的民政工作里面,事实上整个吴家庄已经脱离了大宋的管辖,完全纳入了新时代的轨道。

一切大事小情,民间的工厂的,都汇总到折美鸾手里,她每天忙的很。

原来折美鸾不知道管理一个村子都这么难,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关键是吴家庄采取了全新的管理模式,如果按大宋的老办法,那就没事了。根本什么都不用管,你们爱死去死,能交税就行。

现在她哪有空闲时间陪妹妹去喝酒,若是发现美凤这么不着调,美鸾不揍她一顿就算是好姐姐了。

李小娥厨艺不错,甚至可以说是大宋顶呱呱的。没别的,因为她身处吴家庄啊!

近卫团从秦牧这里学会了炒菜,有时候战士们也会来寡妇酒馆消遣,一来二去熟悉了,李小娥就从近卫团这里学会了炒菜。

炒菜,不是高科技,没多难学。炒成秦牧这样的高度,需要钻研和磨练,但是炒出后世街边小饭馆的水平,真不难。

李小娥很快就学会了炒菜,甚至还练出了几个拿手菜。

尤其松鼠桂鱼这一道,算是寡妇酒馆的招牌菜。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公孙胜 (第1/3页)

余里衍想喝酒,因为没有办法和秦牧睡觉,她发愁,愁得要命,不一起睡觉哪里来的儿子呢?

秦牧不回来,她也进不去军营,只想借酒浇愁。实际上也不纯是浇愁,五粮液太好喝了,不愁她也馋啊。只是没有五粮液了。

上一次近卫团聚餐,把所有的五粮液都喝光了,余里衍想喝也没有。

就算有也轮不到她喝,有折美凤在呢,能偷她早就偷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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