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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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文明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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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我知道你说的是那帮青年,但是那些人破坏有余,创建无功,他们那一代人闹的乱子倒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过李哥说的关于基督教的文化基因确实是有一定道理的。”

朱北国在旁边忍不住插话道,这时李俊明抬手阻止了众人的评论,提高音量继续说道:

“基督教认为每个人----无论贫富贵贱、圣贤宵小、智慧愚昧,总之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上帝的羔羊,也就是说,只要是个人,归根结底是平等的,这一点极为重要!

也正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个万能且公正的的神,且有一群人虔诚地信仰这个神,于是在神的面前,人们就制定了一个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所以人们很自然地把法律看成‘人与神之间的立约’,注意,法律就变成了神的产物!这才奠定了法律的神圣性!”

“嗯?李律师的这个说法好像有点醍醐灌顶的感觉,能继续解释一下吗?”

“可以,只要各位别听睡着。”

各位想明白了吗?人人平等的文化基因,就是从那一刻起种下的!

而在咱们东方,老百姓从骨子里就被铸造成为崇拜权威的草民,人们很习惯等级身份的划分,天然的认为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当然了,佛教里面有人人平等的文化基因,但传入东方帝国的时间太晚,那时帝国的文明已经基本定型了,最终佛教没有成为改造文明的工具,反而成为这个文明的附庸。一句话,是这个时间差造成了东西方文化基因的不同。因此王在法下是不可能在东方的语境里出现的。”

“突然发现李哥您是文化基因论的信徒啊,要改变社会就要改变人,要改变人就要改变人们头脑里文化,典型的青二十世纪初新青年们头脑里的观念。”

这时听众里有某位高人评论道、

显然这个评论让李律师觉得有些辛辣,于是他皱着眉头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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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谈地讲道:

“……法律之所以在东方和西方有着不同命运,其根本原因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法律这个东西,在东西方的语境里完全是两个概念。

先说说西方吧,大概是因为受基督教的影响,人们很早在骨子里就有人人平等的思想基因了,这就是王在法下能够最终被大众接受的思想基础!请各位不要用这种眼光看我哈……很吃惊很颠覆你们的三观对吧?

为什么呢?因为基督教的教义说的很清楚,无论你是国王还是农夫,是富商还是乞丐,是英俊的王子还是丑陋的麻风病人,在全能的上帝面前,你们都是上帝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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