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742 从土地制度延伸出来的讨论

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

于是,除了孙老最先提出的联邦财政部这个机构以外,又多出来好几个联邦机构。

然而首先成立的并不是孙老率先提出的联邦财政部,而是按照李俊明李大律师的提议,根据《红楼公约》的要求,先把全体大会改了一个名字:联邦参议院。

由此,大伙还委托李俊明和朱北国两人负责起草一部联邦宪法草案,要求两人在年底前提交联邦参议院讨论通过。

接下来,大家又讨论了宪法文本的一些基本要点,该文本除了落实《红楼公约》里每个人的所有权利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还有,所有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包括竹园和向日葵公学、驻外贸易代表、总督和警备队的队长们,也应该由联邦财政部支付薪水。

显然,公司的各位大佬们应该有薪水,妮可号和骄傲号上的船员们也应该有薪水,为此顾船长已经向《北上基金》提交了成立航运公司的企划案,到时候船长船员们的薪水都由公司支付。

孙老最后说,至于我们刚刚收到的那三艘帆船,请大家讨论一下,是划归联邦政@府呢,还是划给顾船长的航运公司,因为这涉及到开支的出处,如果是划归公司的话,那就由《北上基金》核算,如果划入联邦政@府,那就由财政部给钱喽。

好吧,孙老的这封电报,让这次全体大会的会期大大延长,大伙讨论到后来,所有人都感觉到事情是越讨论就越复杂,越讨论涉及面越广,当然了,事情也越来越烧脑了。

于是这次全体大会不仅跑题,还延长了,面对复杂的内容,大伙不得不打起精神继续讨论,为此两船三地的电报往来频繁,最后好歹讨论出了一些眉目----大家觉得,应该先从最容易入手的地方开始,这就是:先把联邦的架子搭起来再说。

742 从土地制度延伸出来的讨论 (第2/3页)

出来的土地,就可以用国家的名义分配给垦荒者,那就不存在产权争议了。

于是孙老在电报的结尾提议,成立一个叫联邦财政部的机构,先对各个公司开展核算,然后再制定一个税则,至于具体采取什么税种和税率大家可以讨论,但是原则上要做到桥了桥路了路,公私泾渭分明。

最后的结果应该是:各公司照章纳税,然后财政部量入为出,按规定提出年度预算,获得全体大会通过后具体执行。

孙老在电报里还说道:以后,凡是涉及到垦荒、移民、警备队等明显属于联邦政@府职能的各项开支,《北上基金》就不要承担了,全部走税收这个渠道。

阅读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最新章节 请关注凡人小说网(www.washuwx.com)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