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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恶 第114章 迷雾重重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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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警方在勘查现场,在几个卧室还有书房内确实发现了除去死者韩兴昌还有闫婉怡的脚印之外,还有第三者的脚印,是一双四十二码的鞋子的脚印。

但是,在接下来的调查当中,警方一直迟迟没有丝毫的进展,原因无他,主要就是,虽然现场发现了第三者的脚印,但是没有发现任何指纹,看样子,这个歹徒是个老司机了,很有可能有犯罪前科,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但是,在现场没有发现歹徒离开的痕迹。

根据隔壁陈大爷的讲述,他在来韩兴昌家门口查看的时候,发现韩兴昌的大门是打开的,那么歹徒很有可能是从大门大摇大摆的离开的,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在韩兴昌家门口的监控设备应该拍到了凶手离开时候的画面才对,可是调查监控并没有发现歹徒的身影。

一番调查之后,警方对这起案件产生了几点疑问。

第一,歹徒是怎么进入现场的?又是怎么离开的?

第二,歹徒如果只是入室盗窃,那么根据闫婉怡的讲述,在他们争吵的时候,在看到歹徒的时候,歹徒背着的旅行包里已经是鼓鼓囊囊的了,那么就说明,歹徒已经偷窃到了不少的财物,既然歹徒只是为了盗窃,那么在发现主人还没有睡的情况下,已经偷盗了不少财物,这个时候,他最好的决定就是离开现场才对,那他为什么要出现在韩兴昌和闫婉怡这对夫妻面前暴露自己呢?难道这个歹徒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盗窃,而是有预谋的杀人?如果是预谋杀人,那么他又为什么要盗窃呢?又会是什么人要杀害韩兴昌呢?

第三,看到歹徒的不只是韩兴昌一个人,闫婉怡也看到了歹徒,歹徒为什么只杀死了韩兴昌,而只是绑住了闫婉怡,把她囚禁在次卧里面,这是为什么呢?如果是害怕自己偷盗的事情败露,他只要趁着韩兴昌夫妻两个人吵架的时候离开就可以了,如果是因为迫不得已,激情杀死了看到自己的韩兴昌,那么他没必要只杀死男的,不杀死女的,这一点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第四,闫婉怡在被解救出来之后,就被送到了医院,医生在给闫婉怡检查身体的时候,并没有发现闫婉怡有被强奸过,当晚,闫婉怡并没有发生性关系,这一点也十分奇怪,在以往的很多案例当中,一般入室盗窃的人生活条件都不是很好,在由入室盗窃升级为入室抢劫,尤其是闫婉怡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虽然这个女人已经三十多岁了,但是她保养的非常好,一般男人在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都忍不住多看几眼,而这个歹徒在杀死韩兴昌之后,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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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和第一次一样,闫婉怡所说的一切都和最开始说的一模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这让警方再一次相信了她说的话。

警方之所以相信闫婉怡说的话,确定这是一起入室盗窃升级成的激情杀人案件,有以下几个根据。

第一,韩兴昌确实是被人从正面拿匕首刺杀的,而根据尸体上的伤口,还有角度等方面分析,杀死韩兴昌的人,肯定身高要比韩兴昌要高一些,韩兴昌身高一米七三,而闫婉怡身高一米六一,就身高而言,闫婉怡不可能杀死韩兴昌,而闫婉怡说看到的那个歹徒,身高有一米八左右,警方现场进行了模拟,死者身上的伤口确实是由一个身高差不多一米七八到一米八左右的人刺出的。

第二,警方在现场发现了沾血的匕首掉落在地留下的痕迹,而在闫婉怡的讲述当中,也提到了这一点。

第三,韩兴昌的家里确实都是了很多财物,比如床头柜里的现金首饰之类的东西,还有书房里的一些之前的物品都不见了,尤其是死者韩兴昌手腕上的一块价值上百万的手表,也不翼而飞了,还有韩兴昌手指上一个结婚的钻戒,闫婉怡的铂金项链,钻石耳环,钻石戒指这些物品都不见了,这些东西的价值最起码有数百万之多,由此可见,这确实是有人入室盗窃和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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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当事人的讲述,警方第一时间判定这起凶杀案,是有入室盗窃升级为激情杀人,最后在演变为杀人抢劫的恶性案件,于是,警方就根据这一点,展开了调查。

公安分局首先调取了西山别墅区的监控录像,在查看了别墅区当晚的所有监控录像,并没有发现闫婉怡所说的那个头戴鸭舌帽,脸上戴着口罩的男人,这让警方十分的疑惑,他们又猜测,是不是这个歹徒早就潜伏到了小区,伺机作案。

有了这个猜测之后,警方又把西山别墅区案发一周内的所有监控都调了出来,结果还是一无所获,进出别墅小区的都是别墅内的住户,或者别墅内住户的一切朋友,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员,这让警方开始怀疑闫婉怡所说的是不是事情的真相了。

既然有了疑问,警方就要调查,于是,警方再一次询问了闫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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