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瑾先生暗恋我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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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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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的越清晰,就是越重要。

只是,那时还未真正和苏淼扯上关系的时候。

她在背后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陆瑾燃都是时而清楚又时而不清楚的。

他唯独记得的,是那时她对自己眼里不掩饰不假的爱意。

就如同现在的他一般,是真真切切的爱意。

......

语毕,她说完这些话。

只见陆瑾燃脸露难意,她轻轻一笑,莞尔。

“你总是不记得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不记得才正常。”

在多年前无数的深夜里,她每每回想这么几年里的每一刻对视和遇见。

爱意长存,避不可避。

(本章完)

他有些烦躁地甩了甩头,很多关于A大的事情,如今他都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唯独与苏淼,他与她的点滴温存,仍是记得太过清晰。

以至于,在两人分开的那两年里。

那些点点温存暖意,每一天都在疯狂吞噬着他的脑海,占据着他的思想。

就如那句话所言,重要的事情他会记住。

她猜测着他会不会记住自己,直到三四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

大致也是朋友兄弟在与他叙旧,可是少年像是自行抹去了那段记忆。

他始终微微蹙着眉头,嘴里只有那么一句,“啊?有吗?我不记得了。”

后来那人不满地说着他的记性真差。

他却只是薄唇轻启,不带半分感情地吐出几个字。

这个词是比喻重拾往事,旧事重提。

如今她和陆瑾燃提起这事儿,还真的算得上是朝花夕拾旧事重提。

她其实和他一向都是在重拾往事,过往的故事,是她爱上眼前这个少年的证据。

一如那年的16岁,至今的23岁。

这段重拾的过往,竟已是七年。

他说,“不重要的事情为什么要记住?”

明明是词不达意的一句话,却让她一下子愣住了很久。

那种心情,许久都难以平复.....

......

“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时候,你爱我。”

第七十四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第3/3页)

本是抱着学校要求阅读的心思去借的书,可是后来,朝花夕拾这四个字,深深地印在了那时16岁的她心里。

那个16岁的少年,更是被她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朝花夕拾:朝花,早晨盛开的鲜花;夕拾,傍晚的时候摘掉或捡起。意思是早晨盛开的鲜花,傍晚的时候摘掉或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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