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金融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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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陆总这么看好A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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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镁国证券交易法第13条(D)项规定,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票份额不同,承担不同程度的披露义务。

当股东持有5%或者以上的股票时,需要向镁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13D表格,并且此后持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13D表格进行修改,也就是举牌。

当股东持有10%以上的股票时,就成为“内部人士”,除了13D表格,还要递交3、4、5号表格进行实时报告。

当股东持有10%以上的股票后,在转售股票方面存在限制,不得进行短线交易。

根据镁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规定,目标公司的董事、高管和受益持有10%以上股票的股东均属于目标公司的内部人士,禁止进行短线交易。

即,在买进股票半年后才能卖出股票,卖出后半年内才能再买进股票。

这些规则其实都可以绕过,但仅限于华尔街的那些大鳄们,因为他们就是规则的制定者,可以耍无赖,搞小聪明,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

而陆鸣必须要严格按照对方的规则来进行,不能搞小聪明,因为一旦被对方查到,就有借口没收你的资产,正愁没理由呢。

人家的地盘,人家是地头蛇。

没把柄即便耍赖最后不会被没收资产,只是恶心了一点而已,如果有把柄那就是真的白打工了。

投资美股,陆鸣的目标十分之纯粹,就是去赚钱。

赚到钱了再到国内砸钱研发技术,大的技术突破靠取巧是天真的想法,只能砸钱下血本突破科技封锁。

美股这边,只要能赚钱就行了。

齐维看了眼文档材料片刻,移开目光看向陆鸣:“董事长,AMD公司我们若是大举增持就要触发举牌机制了!”

美股市场一样有举牌的问题,大A的建制许多规则都极大的参考了北美资本市场。

所以,陆鸣去人家的地盘抢钱,就得“规规矩矩”的老实本分的投资,以一种“大智若愚”的理念来布局美股市场,在对方的规则框架之下明明白白的把钱给挣了,绝不能给对方找到任何借口。

目前,天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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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陆总这么看好AMD?】 (第2/3页)

来了就是收割的对象。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国内众多机构投资者跨境投资基本都是赔钱货。

但是对于想要以资本运作的手段来并购一些海外的高科技公司,基本上不可能,镁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一定会出来阻止,通过各种手段来掐断。

不过陆鸣投资美股市场,压根就没有打算想要并购控制哪家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因为再怎么想也不可能实现,至少未来五到十年不可能,而能够被给你并购取得控制权的基本上都是巨坑,找你接盘的,国内很多资本机构被这么坑的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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