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惩恶扬善

〖在红楼惩恶扬善〗

205、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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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既开此先河,民间便纷纷效仿,此后兼祧虽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却一直隐隐存在于社会之中。

后来由兼祧制度又衍生出一种婚姻,叫兼祧婚姻。

由于关系宗法继承,中国古代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即男人可以拥有很多女人,但明媒正娶的只能有一个,是为正妻,生下的孩子为嫡子,其他女子则是妾,生下的孩子为庶子。

兼祧制度的实行就会带来操作上的一个问题,如果上代兄弟几个只有一个男性后代,很容易出现这个后代的正妻只生一子,无法同时继承多家香火的情况。

出于这个考虑,便又做出了补充,“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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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帝自然不能同意了,做个皇帝尼玛怎么能连生父生母都不可承认?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不稽。

好在新科进士张璁深明帝意,上疏支持嘉靖帝,认为明世宗即位是继承皇统,而非继承皇嗣,即所谓“继统不继嗣”,皇统不一定非得父子相继,而且汉定陶王、宋濮王都是预先立为太子,养在宫中,实际上已经是过继给汉成帝和宋仁宗,“其为人后之义甚明”。

故而,他建议明世宗仍以生父为考,在北京别立兴献王庙。

明世宗见此奏章后大喜:“此论出,吾父子获全矣!”

于是明世宗便以一家独子之身份,承两家之宗祧,成兼祧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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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恐,争入水掖之而出,自是遂不豫。”

这厮意外落水,而溺水之后,身体每况愈下,病入膏肓,难以医治,最后驾崩于豹房。

但是问题来了,作为皇帝,朱厚照生前并未留下任何子嗣,只好兄终弟及,立兴献王之子朱厚熜为嗣,是为明世宗,年号为嘉靖。

时年十五岁的明世宗下令群臣议定明武宗的谥号及生父的主祀及封号,以内阁首辅杨廷和为首的朝中大臣认为明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继大宗,就应该尊奉正统,要以明孝宗为皇考,兴献王改称“皇叔考兴献大王”,母妃蒋氏为“皇叔母兴国大妃”,祭祀时对其亲生父母自称“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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