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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老秦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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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虚怀若谷’的左庶长的亲身参与下,立法司很快就针对二次变法内容拿出了详细的司法解释,根据新出台的解释,公子虔和卜戎异当处罚金之刑,聚众反对新法实施的封地老族和西域戎人或者被处以罚刑、或者处以劳役。只有为首者才会被处以监禁,而且不伤性命。

司法解释出台后不久。卫鞅便行令取消了公子虔的劓刑。公子虔的鼻子保住了,他不需要再把自己锁起来当宅男,然后等待侄子赢驷为君后跑出来诬告已经成为商君的商鞅;卫鞅的名声也保住了,他简直成了自查自省的代表。一力推动立法司成立,并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审视了自己拟定的法令、完善司法解释、解释一出,立即尊照执行,老秦臣子和国民看到的不是一个朝令夕改没有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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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老秦初强】 (第2/3页)

相对。彼此间并没有隶属关系。

立法司的建立让白栋轻轻松了口气,这个想法其实他早就有了。一来是忙于诸事未曾得闲、二来对于封建时代的王权、君权总有种莫名的恐惧感,认为这件事的推行会非常复杂、要做很多准备,却忘记了他此时已是连嬴渠梁都要避让三分的白子;也忘记了这个时代的诸子和国君都在苦苦寻找治国良药,比起儒家墨家提出的治国思想,完善立法、令立法与执法相对其实更靠谱一些;更忘记了早在三百年前,管仲就曾经做过这种事。只不过管仲为了快速集中权力,将立法权收于自己一身而已,虽然换来了更高的效率,却无法培养起一个具有生命里的立法机构,等到他一死,齐国又陷入立法执法不分的混乱状况,经常是君主早上拍拍脑袋就能发布一项法令,到了晚上感觉不妥,就可能收回来,而且在执法中遇到问题,更没有权威机构加以解释,很容易造成‘执法错误’和‘异相执法’。

为了表示对立法司的尊重,卫鞅很‘慷慨’地二次变法的内容提交立法司审查了,其实二次变法的内容不会因此而发生任何改变,不过立法司会对法条做出一定的解释,例如在推行中受到最大阻拦的‘改风易俗’法令就会首当其冲;首当其冲的结果不是改变什么,而是更合理、更科学的执行,对卫鞅的执法工作其实是利大于弊的,而且在这次‘司法解释’的过程中,执法力度和方式方法将更条文化、科学化,简而言之就是在推行过程中不可以‘反人民、反社会’,例如白栋提出的对少数民族兄弟的别样对待,这是要写入解释的,对违反法令者的惩罚,也在解释中规定了‘劳役刑’和‘罚金刑’,只要反对者不是结党成社、恶意攻击老秦国府煽动判乱的,刑罚都不可牵涉人命!

这样的改变让儒家墨家农家工家奔走相告弹冠相庆,先秦时代的百家分野太过清晰了,要治国变法首用法家,可法家最大的问题就是执法过于严苛,立法权往往集中于变法者一人,如今白栋借解决公子虔之事,以白子威势相加,才让卫鞅耐下性子认真思考法律的真正目的以及立法与执法的相互关系。这真的就是一层窗户纸。原本只是受历史见识所限的卫鞅一旦接受到较为现代的法律思想,立即就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当然这也是白栋几年来经营声望威势所得,若还是那个在屹石村的大男孩。那是万万不可能引发卫鞅的思考,就算换了老甘龙提出,卫鞅多半也只当有人放了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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