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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七章 深夜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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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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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和尚。

有主顾上门,李承志哪会管这么多。想着反正和尚有钱,而且这钱比躺着赚来的还轻松,想必贵一些也是能接受的。所以就把卖给和尚消暑的冰的价格,定成了卖冰沙的价格:按斤卖。

一方大致就是三尺方圆,约七百多斤,李承志连零头都没抹,就卖七百五十文,合五金。

诡异的是,照旧抢疯?

一百余家寺庙全都是商量好来的,一家一百方。

初六夜里,见高湛解着几十辆马车的五铢、铜铤、甚至是皇金入宫时,元恪的眼珠子都瞪圆了。

十二万金啊?

当初李承志说要卖冰,说是多少来着?

两月,当得三四万金……

可这足足翻了三倍还多?

不过要求掌冰监需每日送往寺里两方,连送五十日,送到七月底。

这就是一万两千方,合六万金……还全都是半点折扣都不打的真金黄铜?

等到第二日,京城大一些的寺庙应该都得了信,又陆陆续续的来了百余家,订走了一万余。

到初五,之前订过的这些竟又跑来了许多,说是算了算,一众“佛陀”好似分不过来,要再订一些。

李承志却不敢订了。

高湛是初三下朝后去的。好家伙,当天入夜,高府门上就等了一堆和尚,全是上百座寺庙的寺主与住持。

还以为这些和尚是冲着高肇的面子去的,也就意思意思,哪知一张嘴,就是要订两个月的?

还美名其曰要供献我佛……这分明就是来时就商量好的,能想出这主意绝对是个人才:有和尚地方自然就佛像,便是没有,搬一座过去就是了。

谁敢说摆在和尚房里的冰,不是给佛像供的?

到此时,李承志才反应过来:京城之中,最有钱的不是汉家门阀,不是鲜卑贵族,不是元氏宗室,更不是皇帝。

宫中的藏冰室,并属光禄寺储冰的凌阴里,藏冰大致也就五万方。这两日卖给了和尚就已两万五六了。离中秋还有四十余天,宫里至少要用一万以上。

这么一算,最多也就只剩一万四五千方。

听着好似还很多,但问题是,这玩意它会化。

不然李承志当初准备卖冰时,为何要将折损定到五成之高?

别说再不敢卖,就这,高湛都得精打细算,小心翼翼。不得不将出冰运冰的时间定在半夜。不然化的一多,皇帝就等着天天蒸桑拿吧……

第三二七章 深夜奏对 (第1/3页)

饱暖思**。

人一有钱,就会变着花样的享受,这是亘古不变的至理,和尚也是人,自然也一样。

像冰这样的东西,在夏天还真就是稀罕物。在李承志卖冰之前,六品以下的朝官拿钱都买不到,遑论和尚?

李承志便想着总有贪图享受的和尚,耐不得夏天这酷热,说不定就能卖出一些。所以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让高湛跑昭玄曹(全国最高僧官机构)问了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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