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日月记

〖大宋日月记〗

第二十三章 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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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爬上丘陵观察,金营已在望,在这样的距离里神鹰应该可以安全返回了。

他瞩目更远处的楚州城,不知道战况怎么样?被金军占领了吗,还是没有?

可惜他只能看到隐约的影子,他仍然不知道自己希望哪一方赢,毕竟跟女真兄弟们大半年的相处,还是有感情的。

神鹰依依不舍地跟两个战友告别,从喉咙里发出眷恋的低鸣声,那个“人”昨夜的表现征服了它,更征服了“大灰”。

大灰是他给灰狗刚取的名字,很顺口,又有威势,比“阿黄”什么的好听多了。

大灰摇着尾巴跟随着新主人踏上南下的征途,一路上兴奋地又蹦又跳,浑然忘记了遍体的伤口。

以智者自居的他不知道自己犯下了一个致命的疏忽,神鹰活着回到大营,就意味着他可能也活着,有人肯让他活着吗?

他换上了一袭灰色袍衫,将袍角掖在腰间,头裹灰色幞头,活脱脱一个宋人打扮,辨着太阳的方向,远远地绕过金营包围的楚州城,一路踩着厚厚的积雪,和大灰朝着南方行去。

好一番急行,约莫走了一个时辰,在午后的太阳下,他停下歇息,用袖子擦了擦额上的细汗,将沉重的包裹换个肩头,里面是银两和一只狼腿。

如果今晚走不到有人的地方,看来只好生啃这根狼腿了,而大灰则是他过夜的良伴,它温暖的皮毛胜过最好的羽绒被。

不知道她得知了自己的噩耗将会怎样,他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以为他死了,她会为自己哭吗?可千万不要嫁给那个恩将仇报的达凯……

他愈想愈伤心,忍不住掉下了几颗情泪,忙又擦去,警觉地回头张望,除了一鹰一狗,再没有旁人,又甚觉没趣,哭还怕人看到。

他看看天,快到中午了,从昨晚到现在,就喝了点狼血,还是禽兽好,爱吃生肉,他身上从不带那个叫火石的玩意,谁叫他大小是个官呢。

本来不该回头的,离金营越近就越危险。

但是,一则,他身无分文,逃亡是需要钱的;二则,他不能丢下神鹰不理,折翼的猛禽再厉害也躲不过陆地的素多威胁,丢弃它等于杀了它,他只好护送它回营。

他的心情却是数月来从未有过的轻松,或许终于摆脱了那种夹在宋金之间时时折磨他的矛盾与自责吧。

他登上一个小丘,雄赳赳、气昂昂地前顾后盼,识别方向,四面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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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狗咬狗 (第2/3页)

宋人的衣服和几个大元宝。

他本来纯是一种不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守财奴举动,没想到现在真派上了逃亡的用场,看来冥冥中自有天意。

睹物思人,那晚的柔情蜜意犹在眼前,她就在并不遥远的大营里,但却有一种咫尺天涯的离别之苦,因为他再也不属于那个地方了,他将追寻英雄的足迹往南行。

自今而起,哥在南,妹在北,在这样的乱世之中,只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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