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蝼蚁便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迅速向上攀爬。
等所有人都意识到,再将目光转移到这只蝼蚁身上。
蝼蚁早已到达山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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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杨修此时展露出的天赋,必然已经吸引了那些人的注意。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对于人而言同样是一个道理。
漫长岁月以来,荒域中虽不曾出现如同杨修这样璀璨的天骄,却也不缺乏如同流星一般惊艳一个时代的大才。
就好比那位太初第一剑仙。
但他们都没能做到踏出那一步。
这是连他当初,自己也没有想到过的结局。
对于自己的人生经历,百兽仙尊还是颇为骄傲的。
就拿杨修和石凡打个比喻。
前者,成长路上注定危险重重,注定被无数强者盯上,因为在所有人眼中,他注定是会踏出那一步的。
后者碌碌无为,在整个修行界中毫无存在感,哪个闲着没事干的大能会将目光聚集在这样的蝼蚁上。
“徒儿,你也别想太多。”
见石凡的气势有些颓废, 百兽仙尊又讲起了他硬生生靠活的久,而成为一方仙尊的故事。
“修行一道,不一定非要靠打打杀杀,你死我活,只要咱们活得够久,把同代的人都熬死,这就是胜利。
无名小卒又怎样,恰恰好,像我们这样的无名小卒往往会站到最后。”
百兽仙尊语气有些不屑的说道。
纵使百兽仙尊曾经身为上域强者,见过无数妖孽,可也未曾见过像杨修这般。
在这方存在枷锁的小域,仅用二十年的光景,便快要触碰到山巅。
这样的人。
身在荒域,真是可惜了。
山巅的风景虽好,却也容易遭雷劈。
这也算是他值得骄傲的事情。
毕竟他当年的处境,比之石凡还要更加不堪,在同代修行界中更是毫无存在感。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不少大劫事件发生,都没有将他席卷其中。
于是乎,慢慢的那些领先在他面前的人,全部死光了。
他也自然而然,从一个无名小卒成为了一方仙尊。
第三十六章把所有人都熬死,就是胜利 (第2/3页)
二十岁踏入圣境。
不仅如此,短短的数个月时间,在圣境中取得不俗进展甚至碾压同代的妖族圣子。
使其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杨修的天赋,连他都感到惊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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