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末长剑

〖晋末长剑〗

第七十三章 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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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从军中战斗力最强的确实是当初从凉州招募而来的骑兵,其他的要么是河南豪族私兵,要么是杂胡骑兵,装备好,但人员杂乱,战斗力确实很一般,

而且这几年扩编严重,从千人变成三千,又变回两千,然后增长到五千,再缩编为三千,突然又扩充到七千,大部分人入伍时间不长,且人员消耗非常剧烈,大将都死了两个,反复补充新兵,以至于邵勋感叹七千骑的义从军不如当年编制只有三四千的时候能打。

银枪军都要三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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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军打仗,军粮不继之时,腥气冲天的生马肝、生马血甚至生人肉都吃过,生鹿肉又算得了什么——有时候甚至人肉都没得吃,随身携带一根人兽骨头,实在饿急了弄点水熬汤,囫囵吞下去。

不把自己变成野兽,哪来的战斗力?

匈奴人就是太文明了,所以打不过他们,晋人则比匈奴人还要文明。

枣嵩径直走到案前,取下刀尖上的鹿肉,塞进嘴里,嚼吃了下去,笑道:“辽西公所赐,果然美味。”

段疾陆眷呵呵笑了起来。

他们与慕容氏之间的战争非常频繁,次数都数不清了,但却胜少负多。

慕容鲜卑以轻骑游射,重骑冲锋,具装甲骑一锤定音,凶悍绝伦。正面硬碰硬,没有花巧对冲,真的打不过!

而且,慕容鲜卑还有大量步卒,这又是段部鲜卑缺乏的。

偏偏慕容氏对段部要赶尽杀绝,这就更让人心生畏惧了。

“陈公就打得过慕容鲜卑?”段末波在一旁嗤笑道:“章武之战,义从军不过如此。我令人前后交手数次,只有那些操西凉话的兵有几分门道,比较硬,其他都不行。”

枣嵩也笑了起来。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只不过有些人笑着笑着变成了冷笑。

“枣台产,听闻你杀了王韶?”段疾陆眷放下割肉刀,擦了擦手,问道。

“妇翁死后,家妻心神恍惚,一病不起,暴卒于家中。”枣嵩面无表情地说道:“世事无常,谁又说得清呢?譬如在座诸君,此刻尚能围坐吃肉,却不知旬日之后,还能见得几人?”

此言一出,众皆色变。

鲜卑人是真的喜欢戴红色帽子,穿红色衣服。

他手中拿着割肉刀,切下一块血肉模糊的鹿肉后,挑在刀尖,问道:“不吃点么?”

其他人顿时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向他。

尤其是坐在靠外侧的段文鸯,虎背熊腰,敞着毛衣,胸口黑毛像钢针一样。

他笑吟吟地看着枣嵩,往嘴里塞了一块生鹿肉,咯吱咯吱嚼了起来。

段疾陆眷面色如常,只问道:“台产,你以前在王彭祖手下尽瞎混了。怎么,现在觉得邵勋是英主,要好生做事了?”

“陈公乃天下英豪,宽厚仁德、机敏睿智,又有勇烈破阵之风,教我心折,故愿为其奔走。”枣嵩说道。

“勇武或许是有的,宽仁却未必。”段疾陆眷说道:“长安之役,杀我五千骁锐,此宽仁耶?我父郁郁而终,与此事脱不开干系。”

“陈年旧事罢了,提它作甚。”枣嵩冷笑一声,不屑道:“若让慕容廆杀过来,死的人又何止五千?怕是五万都不止。”

提到慕容氏,帐内气氛一下子沉闷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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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面,着鲜卑帽,戴的就是这种帽子。

此帽亦称乌桓帽,木头制成,类似茶碗形状,朱染之——部分类似后世满清官员头上戴的那种碗状帽。

这种帽子很好地遮住了鲜卑人髡发的头皮,帽子下方只垂下了几条发辫,看起来像绳索一样,故有时候他们被蔑称为“索头”、“索虏”。

段疾陆眷身上穿着毛衣,乃赭色、左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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