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我爸是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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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放权,娱乐公司【2更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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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林宇找了千达影业那边的人,要了几个明星、导演的电话,准备打电话过去挖墙角。

俗话说的好,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到。

林宇要资金有资金,要特效团队有特效团队、要院线有院线,还视频网站,还有老爸的TT集团,还怕挖不到人?

林宇想要的、值得他亲挖墙脚的,肯定是实力派的演员,比如凌超伟、张继辉这样的影帝人物!

在地球,这种实力派的演员,都慢慢的淡出人们的视线。

很多时候,人恩发现,以前大家都只知道影视人物的名字:黄飞鸿、聂风、雄霸、段誉、慕容复这些人,而不知道饰演这些角色的演员叫什么名字;

后来,人们知道杨咪、李一峰、鹿函这些人的名字,却记不住他们演过什么角色!

这就是差距!

“不过要挖这些人,可不简单啊!”

林宇连续打了几个电话,报上自己名字,说明来意!

想要收编,难度不小。

当然,万事都有可能,并不说有人的工作室,都异常火热。

很多艺人、明星成立的工作室,效益并不怎么好。

因为天朝的蛋糕就那么大,很多的资源都被大型娱乐公司的垄断,影片、代言、综艺等等,基本都是找大公司合作。

现在李芸不在,不过保护伞公司已经搭建好了,林宇打了个电话过去,让她们去收购一家娱乐公司。

但这些人都只是敷衍过去,并没有答应他的邀请。

主要还是林宇太年轻,他手里确实与资源和资金,可这些影帝级别的人物,很多都是自由。就算有签约公司,那只是一个形式,公司对他们的约束很小,这样签约的林宇的公司,有些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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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放权,娱乐公司【2更求收藏】 (第2/3页)

先收购一家公司,然后从这些大公司挖人,或者是将那些工作室的明星,收进公司。

这样做肯定会得罪那些大公司,可是林宇是谁?

他会怕那些公司吗?

倒是那些明星工作室,基本都是不想被公司约束,然后自己成立的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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