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小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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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七杀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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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出身草莽,粗鄙无文,出于一种猜忌、仇视文化人的本能,他必然大杀读书人。据《蜀碧》记载,他的大西政权在四川各州邑安置官员,用军令催逼周围士子乡绅到城镇,由东门入,西门出,尽杀灭。攻陷蓉城仅二月,杀进士、举人、贡生一万七千人于东门外。又召集生员,拿出一面一百平方尺的大旗,令其在上写一满幅“帅”字,且须一笔成,能者免死。有夹江生员王志道缚草为笔,浸大缸墨汁三日,直书而成。张献忠仔细看后曰:“尔有才如此,他日图我必尔也!”即刻杀死祭旗。

张献忠攻陷CD,建立大西国政权,两个月后开科取士。严逼各州县士子前来考试,不来者杀头,并连坐左右邻居十家。他在CD贡院前设长绳离地四尺(约1.3米),让考试的人依次过绳,凡身高于绳者,全部赶到西门外青羊宫杀之。前后万余人,死者留下笔砚堆如山积,张献忠前往观看,拊掌大笑开怀。

使人匪夷所思的是张献忠的自毁自杀行为。据《蜀破镜》记载,某日晚,他的一个幼子经过堂前,张呼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召集妻妾责问她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第四章 七杀碑 (第3/3页)

理,四川省仅有八万人左右。而明末崇祯以前,蜀中人口是三百万以上。以后一百来年中,康乾时从湖广移民填四川,正缘此而来。

关于张献忠屠戮川人的具体行径,史书所载已是挂一漏万,即便如此,翻书读来,仍使人有惊心动魄、肝胆摧裂之痛。让我只捡几处其怪异杀人行为说说,看看这位“农民革命领袖”的杀人心理与方式,或可以此而一窥全豹,让我们更了解其人其队伍的性质。

张献忠在四川的屠杀,除了手起刀落大砍大劈一般杀法外,还自创了好几种杀人法,加之于不同对象身上。历来兵燹匪乱,百姓老幼妇孺,最是遭祸酷烈。张献忠的军队每陷一方,对妇女除掳去少数年轻女子充当营妓外,其余的怕累及军心,全部杀掉。后期兵败溃退,粮草匮乏,更是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上有孕者,剖腹验其男女。对怀抱中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此命名为“雪鳅”。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此命名为“贯戏”。

最令人发指的是对付稍有反抗或语言不满的人,捉来将其背部皮肤从脊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赶到郊外,严禁民间藏留给予饭食,多有栖身古墓,月余而气绝。如行刑者使人犯当时气绝,未能遭此活罪,行刑者亦被剥皮。此命名为“小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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