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时空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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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公门一日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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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山答道;“我们都是东京大学园的学子。”

“那么也看座吧。”蔡岐拿起状纸来:“原告是堂下所跪的两人,对否?”

“是的,大老爷。”

“报上家门来。”

班主先道:“回禀上人,小的名叫谭玖,湖南醴陵人氏,乐籍落在苏州府吴江县。现为庆春班班主。今年四十七岁……”

“小女子陈圆圆,常州府武进县人氏,乐籍落在苏州府吴江县,现为庆春班优伶,今年二十二岁。”

“你们状告吴三桂及其仆人,把事情原委说出来。”

“回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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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岐挥挥手,示意差役把他们待下去之后又审了两个家长里短的小案件,终于等到了原告与证人。还没等他宣布开庭,辽国公使派来的领事保护(这是一个官职名,负责在一国处理本国侨民、商旅受侵害的各类事件并提供保护)也抵达了大堂。

双方互通了姓名之后,蔡岐客气地让人为那位姓祖的领事保护也安排了一个座位,于是乎吴三桂施施然坐在椅子上,领事保护祖大人也坐在椅子上鼻孔看人。这边的原告和证人却不但没有座位,原告班主和陈圆圆因为身处乐籍,在公堂之上只能跪着说话。

郭山一看觉得这阵势不对,便提出抗议:“为何被告能坐在堂上听审?”

蔡岐给文书丢了个眼色,文书起身道:“依据《宋辽友好互等条约》第十九条第一款,辽国爵位在我国也得到承认,享受相应的待遇。依据《皇宋治安程序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有爵位在身者,可以坐席听审。”

蔡岐看了一下三位证人,注意到他们穿得都是儒袍,便问道:“三位证人是否有功名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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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休庭。吴公子可到一旁偏庭休息,等候传唤。”

“多谢贵官。”吴三桂起身施了一礼;“我想先见一下我国公使。”

“这是应该的,本官这就派人通知贵国公使,不过本官也要先告知你根据大宋法律,贵国在我国并无领事裁判权和治外法权,贵国公使在本官的大堂之上,也只能旁听,未经本官允许,不得擅自发言。”

吴三桂拱手参鞠揖躬:“谨遵贵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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