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琼一听,坐在贵妃椅上摇摇腿,拿了一串葡萄,“算了,算了,也算我好人做到底,你去库房拿些银子操办一下秦歌的葬礼。”
小黑依旧低头,拱手答了声好,退出了房门。
他刚出门口,恰巧看见小黄往这里跑来,边跑边喊着“少爷少爷,不好了”。
小黑心里“呵”了一声:真巧,坏事都赶上了。
其实,他一直没明白少爷为什么给他们取这名,小黑、小黄、小白、小粉,不
不过还好,这小少爷很快看上另外一条街上的小姐,放过了这条街的百姓。
从那之后,人人都说,这林家少爷的成长史,就是金都百姓的受难记。
少爷没出生时,大人吓唬孩子用得都是“你再不听话,我便让魔尊把你抓走了”的段子。
林家少爷出生后,硬生生变成了“你再不听话,林少爷马上就过来把你带走”。
可想而知,林琼的威力已经达到了何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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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这小少爷追着捧着那秦歌,四处招揽东西送到她家中,可是费心费力了一段日子。
如今他害的人家投河自尽,心中居然半点不羞愧,虽是他平常性子,可外人看,难免显得太过薄情。
“少爷,那秦歌的尸首现无人认领……我们该怎么办……”
林少爷看他支支吾吾,摆摆手道:“什么怎么办?官府的人难道都是些吃白饭的吗,这点事情都没法解决?”
小黑摇摇头叹息:“他们顶多把尸体捞上来,其余的……就再不管了。”
“少爷、少爷,不好了!”小黑从外面气喘吁吁地跑来,边跑边喊道。
“怎么了?”一容貌清秀、身材挺拔的少年懒洋洋地卧在贵妃椅中,左手搂着一个美妾,右手拿着一串葡萄,轻轻张开嘴咬了一粒,漫不经心的问。
小黑“扑通”一声跪下,身上大汗淋漓,还不忘磕了一个头道:“少爷,那白衣巷的秦歌跳水死了!”
“什么!”林琼一听,立即踢开脚边正在捶腿的两个丫鬟,站起身问:“死了?怎么回事?”
小黑皱着眉,看了眼少爷周围的女子,她们果然很有眼色的退了下去。
宠来宠去的,终于养成了林家公子从小的跋扈性子,只要他想要的,散尽家财也得弄到。否则,就有的金都老百姓受的。
直到现在,金都的百姓都还记得:十年前,林家小公子看上了一个小丫头,拼了命也要把那丫头弄到府里给自己端茶捶背。谁知,这小丫头却是个名门小姐,性子烈的狠,死都不愿去。
这倒好,人林家少爷整天整夜跑到小姐府上,敲锣打鼓、奏乐唱曲,日日夜夜,从不间断。
可苦了街上的百姓,天天睡不好觉、吃不好饭。白日没什么精力做事,夜里又饱受摧残,一年下来居然全瘦了几十斤,甚至连那卖肉的屠夫都变成了皮包骨头。
他们打死都想不通,为什么一个年龄不到七岁的孩子,有那么大的毅力和时间去调戏良家妇女,调戏起来还没玩没了,半点不停歇!
“那个秦歌说,她丧夫不久,为守贞洁,宁死也不进府做妾,于是就跳水了。”
“怎么这样?”林琼在屋里踱了几步,重新坐回贵妃椅上,直起身子、皱着眉,显得有些烦乱,“她不想入府就不入便是,我又没逼她!”
小黑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你都找了十几个大汉守在她家门口,限制着其他人的进出了,可算没逼她!
林少爷想了想,颇无奈的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整了整敞开的衣领,叹了口气,对他说,“罢了罢了,死就死了吧。反正金都这么多人,死了她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
小黑闻言,低下头有些无语。
金都恶少 上 (第1/3页)
金都皇城,百姓安居,民风和善,歌舞升平。
偏这繁盛富裕的天子之城,有一恶少明目张胆、四处横行,视朝廷律法如无物,置皇城威信如草芥。
恶少名唤林琼,他父亲林富靠着酒馆客栈起家,独自奋斗了二十多年,如今终于成了天下首富,一时间风光无限,万人巴结。
估计也是财门大敞、福缘浅薄,使得林富四十多岁才得了一个孩子,全家人自然对其呵护备至、宠溺至极,生怕磕了碰了,断了林家的独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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