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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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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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第39章 (第3/3页)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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