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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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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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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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 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 非常有逼格, 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 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 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第94章 (第1/3页)

防盗章24小时替换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 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 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 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 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 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 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 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 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 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 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 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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