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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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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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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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 他敏锐地感觉到, “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 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 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 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 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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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24小时替换陆小凤苦笑, 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 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 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 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 看成了神, 想要和剑仙做朋友, 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 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 怕是在他们心中, 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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