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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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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不同,前者是诈骗,后者是智谋。

说白了,纽约人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过程里,而巴黎人不喜欢把时间消耗在目的上,毕竟过程才更有价。

说回纽约。

那是和书桃的一次经历有关。同样因为校内网,书桃在大二的时候,交了一个在纽约读书的男友,显然,是这个男友先追的书桃。

书桃曾经从巴黎直飞纽约找他。那时的书桃,心里满怀追随爱情的激情,只要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这个人,即便飞几个小时又如何呢。

她攥紧了马骏的手,希望他们可以永远这样不分开。

飞机飞行了16个小时左右,终于到了巴黎。李文一进入巴黎就欣喜若狂,为了纪念她人生第一次来巴黎的经历,她把这五天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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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为她定好了酒店——麦迪逊大街一家普通的的redburry酒店。晚上这个男的带她去了韩国街吃烤肉,送她回酒店后,便也如书桃事先想的那样,留下来过夜。可因为舟车劳顿,书桃确实对上床这事毫无兴致,而这男的也没有带安全用品,一晚上他们就这么睡在彼此旁边,什么都没做。

第二天,这个男的离开,再也没出现在书桃的视野里。这个男的省去了与书桃交流、了解甚至最简单的逛逛小公园这种事,直接跳到了上床,却什么也没发生!这对书桃来说,如此苍白和唐突,没有一点诱惑。

书桃第二天打电话给他,让他一起去中央公园泛舟,这男的只回了一句:“那是有钱人干的事,我没有这种闲工夫把时间完完全全耗在这个上面,我需要工作,我需要付我的学费。”

好吧,接下来的几天,书桃是和书蕾一起度过的。还好书蕾在那里上学,如果书蕾不在,估计书桃那时真的就要形单影只地呆在这么一个冷酷的城市,或许现在就不是讨厌那么简单,或许她会怨恨纽约。她在纽约花了五天的时间,带着几大箱在第五大道购买的名牌服装回到了巴黎。

书桃本以为,在不同的地方可以遇到不一样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或许会给她带来爱情,可是男人就像是她买的衣服,这些东西巴黎也可以买到,为何要舍近求远去纽约呢?

为什么书桃不喜欢纽约,对,刚才已经说了,那里没有爱情。

那么巴黎呢?

或许也没有爱情,可是却有爱情的迹象,这就像整个欧洲一样,充满了神话般的色彩,那里即便你知道它和地球任何一个地方一样是没有神灵存在,但是壁画、雕塑、教堂,让你感觉离神很近。那里的缓慢,闲逸,以及数不清的名牌店,让书桃感觉,她离爱情很近。

纽约人用爱情作为幌子获得性的满足。

巴黎人用爱情作为调剂提高性的质量。

自从那时起,书桃就将这一类吝啬无趣,为生活疲于奔命的男人拉入回收站,再狠狠地将他们清空。

可是,她的生活中还有另一类男人,他们金絮其外败絮其中,挥金如土。虽然不用疲于奔命,可却在同一个地方颠沛流离,没有思想,好无特点,就像是一件款式普通的名牌羊绒衫,你可以拥有十件,但你说不出来他们贵在哪,你为什么要买他们,你没有喜欢或者讨厌过他们,他们好像就是你生活的一部分,如果哪一天你没有能力拥有他们,你也不会觉得自己可怜——这种男人,就是岳然!

可是,就在今年,在她的生命里出现了第三类男人——马骏,他别具一格,没有第一种男人的糟蹋,也没有第二种男人的空洞,他或许就是书桃在尼泊尔或者任何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遇到的手工艺品,她知道只要她这次错过了,再调头来找,他或许就不在了。

这和贵贱没有关系,他不需要她花太多钱,但却需要上帝愿意施舍这样的机遇给她。如果她有眼无珠,没有把握,可能到她死,她都再也遇不上第二个。

书桃把这种男人,叫作机遇——或者说是缘分。但书桃现在特别怕,哪天把他弄丢了便再也找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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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书桃和马骏谈到关于“纽约和巴黎”。

书桃为何不喜欢纽约,这和她的经历有关,同时与她的骄傲有关。在纽约,她找不到爱情。那里只有性。

这样说吧,书桃非常清楚,其实爱情在人类历史中总是被神话故事和章回小说赋予了不可取代的位置,可是,这就像人类杜撰神仙鬼魅一样,每个人都知道神仙何人,妖怪何物,可是却从没见过,但脑海里浮现这两种概念时,心里还是会生出情绪:崇拜,或是恐惧。

面对爱情,就是这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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