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朝

〖归朝〗

第四零零章 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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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翠仙的话是不是真的,翠仙怕他不信,有一天,翠仙带着他去了一家客栈。

他知道那家客栈,那是洛阳城里最大也最贵的客栈,能住在这里的客人,全都是有钱人。

他和翠仙站在客栈不远处的胡同口,他看到有一位相貌堂堂的老爷从客栈里出来,身后还跟着两位乳娘打扮的妇人,两位乳娘各抱着一个孩子,他一眼就认出来了,其中一个就是思谨。

思谨被从家里带走的时候,身上穿的是件粗布棉袄,可是现在穿的却是水红缎子小袄,脖子上还有一只闪闪发光的金项圈儿。

翠仙说道:“这下你信了吧,这位老爷很有钱,可就是没有孩子,又怕被人知道,便悄悄到洛阳买了两个孩子,回到老家就说是自己亲生的,那个小的是男孩儿,你妹子是女孩儿,这下他就儿女双全了。”

思谨是妹妹的名字。

母亲并没有给妹妹取名字,而他的名字,还是嬷嬷给取的,嬷嬷叫他小成儿。

他猜母亲一定念过很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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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才知道,小姑娘的名字叫翠仙。

翠仙指挥两个粗壮妇人,从他怀里抢走了思谨,他大声喊着,他想让人听到,这里有人抢小孩。

翠仙一巴掌抽到他的嘴上,打落了他的两颗牙齿,他听到思谨尖声惊叫,可是那叫声很快便没有了,思谨的嘴被人捂住,他被翠仙打得摔在地上,翠仙穿着绣花鞋子的脚踩上来,恶狠狠地说道:“把这个大的也带走,免得留下麻烦。”

从那以后,他便没有见过思谨。

翠仙告诉他,思谨被一个有钱人买走了,那人很有钱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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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世上最可怕的事,便是母亲打骂妹妹了。

谢思成永远忘不了那段日子,和思谨相依为命的时候,是他生命里最快乐的时光。

直到有一天,家里忽然来了一个小姑娘。

她约末十五六岁,长得很漂亮,他还记得,那天的她便如今天这样,抹着桃红色的口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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