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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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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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陈国的制度便有些像唐朝时的,但又有些不同。比如唐律“居父母丧生子”条规定:“诸居父母丧生子及兄弟别籍、异财者,徒一年”。明确禁止诸子在父母丧期内生孩子、别籍、异财。想要分家必须在父母丧期结束后进行。居丧分家,“礼以亲丧为大痛”,居丧时子孙当沉浸于哀伤之中,守制行礼,以示尊亲;居丧别籍、异财,析分财产、各立门户,乃是“忘哀违亲”的不孝之举,败礼丧俗,是犯法的。而今陈国父母丧虽然丧期也是三年,跟唐朝27个月差不多,但是父母一过世就可以分家,而不会被视为不孝。

大老爷请的这位叔祖虽然年纪只比大老爷大几岁,辈分却大得吓人,乃是爷爷辈的人。因为辈分大,行事又比较公正,便经常被请去做些主持分家,调解纠纷这些事。

那位叔祖在首位坐下,呷了一口茶,扫一眼堂内,皱眉对五爷道:“显信你怎么还抱个孩子进来?”五爷有些方,但是立即回道:“刚抱着他进来给忘了。”说着把洗心放下,“自己出去玩。”

洗心下了地装懵,眼巴巴望着上面那个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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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分家 (第1/3页)

两位姑奶奶又过了几日才相继回到江安。离老太太过世都已经快半个月了,洗心觉得尸体肯定已经腐烂了,也不知是棺封得密还是让纸和香燃起来的气味盖住了,站在堂内竟然闻不到怪味。大概其他人也是这种猜想,两个老太太的女儿都没见着最后一面,二姑奶奶回来早一些,想开棺看看,让众人劝住,当天便钉了棺。出殡便在大姑奶奶回来后的第二日上午,这一天本不是特别好,原定的吉日吉时在两天前,那时候大姑奶奶还没到。后面一个好日子又在五天后,便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洗心觉得抬棺的人一定会闻到怪味。刚冒出这种想法,洗心赶紧自我检讨。最近总是喜欢联想到这些邪恶的东西,要不得。

老太太的丧事总算是差不多办完了。

丧事办完大老爷顺道便请族里的一位叔祖主持分家的事。洗心对分家这件事很感兴趣,这是这些天唯一能引起他兴致的事。他上辈子对这些制度历史不大感兴趣,如今穿越到古代身在其中觉得其实蛮有趣的。比如就分家这件事。各朝政策各不相同。战国时商鞅在秦国变法,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传》),禁止父子兄弟同居,逼着百姓分家单过;汉尊儒术,提倡孝道,又开始强调父母在诸子不得分居析产,提倡父母亡后诸兄弟再行分家;等到隋文帝改户籍制度又变成了“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为户头,以防容隐”(《隋书·食货志》)。兄弟可以不分家,但到了堂兄弟就必须分家了;到了唐代,唐律规定,如祖父母、父母在世,子孙自立户头,分财自过,要各受三年徒刑,如果是祖父母、父母提议分家的,祖父母、父母要各受两年徒刑(《唐律疏议·户婚·子孙不得别籍》)。变成了尊长在则子孙不得分家析居、另立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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