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大律师

〖真假大律师〗

上一章 简介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washuwx.com

我笑着对他说,你太敏感了,今天是星期一,工作都很忙。谁会用这种办法监督你?我的助手李勇律师埋头苦记,尽量把他认为有用的东西记下来,我和李奎生不断交换对案件的看法。

对他提出的写文章要求,我不禁想起河南省司法厅一位朋友的话,他说李奎生案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案件,你应该把他写出来,而且越快越好。所以,在会见的最后,我答应李奎生,我可以写你的案件;但是,我不能按照你的意思写,我要按照我自己的认识来写这个案件,因为这个案件对于人们了解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律师发展历史也许是有借鉴意义的。

李奎生对我的说法深表赞同,并且按照我的要求,在我们会见的记录纸上写下了:

“特授权杨波律师按照其的思路写关于李奎生案件向各机关媒体的稿件。授权人:李奎生。2003年4月1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003年的春天,在一个乍暖还寒的日子里,我在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看守所的第四讯问室内会见李奎生。

由于房屋窗户向北面开,所以没有和煦的阳光照进屋内,当然也无法感受温暖的春风。

在阴冷的房间里,李奎生对我说,你应该就本案写一点文章,向广大的媒体呼吁。这已经是李奎生不止一次这样说了,而且他还举出朱妙春律师为例,说朱妙春在担任他的原审辩护人时写过一些有关他案件的文章。当他说话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回忆起好象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朱妙春写的关于李奎生案件的文章。

在我和李奎生交谈的时候,不时有公安局的侦查人员在门口走过,有一位还趴在窗户玻璃上往里看。

李奎生走过去,把关着的房门打开,然后对我说,今天好象对我监视的特别严。

序 (第1/3页)

李奎生,自称、也被一些媒体称为“中原第一大律师”、“法坛怪杰”,因诈骗、敲诈勒索、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罪被起诉和判刑。

2004年5月18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郑刑二终字第28号“刑事裁定书”,驳回李奎生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12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作为河南省首个律师因丧失职业道德、触犯法律而被判刑的案例,李奎生不服,他称自己是“在凭空加罪面前,抛头洒血,寻求司法公正的律师”;而检察官则说是与“假律师的真较量”。

阅读真假大律师最新章节 请关注凡人小说网(www.washuwx.com)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