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霸业之齐桓公

〖春秋霸业之齐桓公〗

第27章 管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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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桓公:“如何选拔人才?”

管仲:“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我茍种之,如神用之,举事如神,唯王之门。君上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二曰见贤不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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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作内政而寄军令。”

齐桓公:“何谓作内政而寄军令?”

管仲:“作内政而寄军令就是兵民合一,军政结合。国中无战事,所有乡民皆要从事生产,国家有战事,随即征调民众从征。工商六乡不必征调士卒随军出征,主要保障后勤供给;十五个士农乡的百姓战事一起,即可征调人员补充军员,随军出征。组织结构:五家一轨,设一轨长;十轨一里,设一有司;四里一连,设一连长;十连一乡,设一良人。与此相应战备之时每家出一人,一轨组成一伍,由轨长率领;一里五十人,组成一小戎,由里有司率领;一连二百人,组成一卒,由连长率领;一乡二千人,组成一旅,由乡良人率领;五乡一万人,组成一军,立一元帅。这样诚如是士农十五乡以成三军,扩大了兵源,增强了军力。君上自领中军,高、国二位世卿将左右两军。太傅鲍叔牙可为三军主帅。如此一来虽有外敌来犯,何惧之有?”

齐桓公心想,管仲真奇才也。

管仲又言道:“如此可富国强兵,然不足于称霸诸侯,欲霸业,必要重用人才,才能有效管理国家事务。”

第27章 管仲改革 (第2/3页)

十县为一属,设一大夫。国中乡村共分为五属,分别由五个大夫管理。使民众各有其居,各守其业,不许杂处或任意迁徙。由各司职大夫将所辖人口、户籍一一据实上报君上。如此一来人人皆有职分,才能有效管理百姓。”

齐桓公:“仲父所言有理。”

管仲看出齐桓公没有异议,又言道:“其次是加强军备武事。”

齐桓公:“又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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