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小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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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该来的来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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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终以“谋款通敌”之罪被磔,支持袁崇焕的阁臣钱龙锡也以“密谋主款”之罪长戍不赦。

杨嗣昌主持议和,弄得举朝哗然,群起而攻之。

而现在陈新甲与清议和事暴露了,这是多喜闻乐见的事情,大伙又可以在朝堂上使劲嗨皮一回了,顿时舆论鼎沸,难以平息,把个崇祯皇帝喷的都找不着北了。于是,一向以中兴君主自居的崇祯皇帝在思想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内心不愿意给别人留下一个无法应付时局、向“蛮夷”低头的印象,感到议和是自己的耻辱,于是将责任一股脑儿地推给陈新甲,降旨责令陈新甲悔过。

悔过就悔过嘛,多大点事,可陈新甲这二货却觉得我都按照你丫的意思办的事,现在凭什么要我来背黑锅,不服,我要上访。是个人都知道上访绝逼没有好结果,果然最后给崇祯惹毛了把这二货给砍出去拖死了。

一次很有成效的议和,一次可以改写历史的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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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甲这二货却因为好久没有看见推荐票,急着上朝议事去刷存在感挣月票打赏,将信件随手放在办公桌上就急急忙忙的跑了,他的书童误以为是“塘报”(抄送诸臣的报告),未请示陈新甲就开始抄传,拿到当时的政府机关报《邸报》上发表了!

这一下可惹了大祸,本来是保密的议和经过,一下子被群臣百官览阅,朝野为之哗然,很多大臣纷纷上书弹劾陈新甲贪生怕死、妥协求全、私定议和条款。

明朝的大臣比较奇葩,传统的所谓天朝大国不可冒犯的习惯思想始终占据上风。朝野上下一直坚定地认为后金(清)是国贼是凶寇,必欲大彰挞伐,翦除、扫荡之,决不与其言和。当议和伊始,便遭到不断的围攻和咒骂。议和被斥为“顿忘国贼”,“损威辱国”,“诅师养寇”,是“祸胎”,将“酿无穷之衅”。

有例子说明,1638年,清军作第四次侵明时。朱由检向前来增援的河南军区司令员卢象升同志征求意见,希望得到和解的主张,但明明知道不是清军对手打不赢的卢二愣子却说:“我主战!”尼玛好豪气!结果,一战而亡。

议和的几个都没落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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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好。从行文来看,皇太极的态度比较谦恭,在一番客套话之后,皇太极提出了不算苛刻的停战四项条件,字里行间完全没有威胁的意味。

尽管如此,皇太极对明朝的诚意却并没有多少信心,他在信的末尾发出了最后通牒:“若不愿和好,再勿遣使致书……约九月不至则治兵。”

皇太极的意思,“崇祯你丫的想和就赶快,别没事干就哔哔,有话想好了再说,没想好就不要派人过来烦老子了,都是扛把子说话得算数,等你到九月,不来谈就开片。”

马绍愉完成任务拿到回信就高高兴兴回京城了,将议和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和皇太极的回信一起呈送给他的顶头上司、兵部尚书陈新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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